产经 > 公用事业

中国规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秩序

北京
2017-01-05 10:54

已收藏


为进一步完善海上风电管理体系,规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秩序,促进海上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4日发布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办法称,海上风电场应当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在各种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自然历史遗迹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河口、海湾、滨海湿地、鸟类迁徙通道、栖息地等重要、敏感和脆弱生态区域,以及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内不得规划布局海上风电场。

办法明确,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包括海上风电发展规划、项目核准、海域海岛使用、环境保护、施工及运行等环节的行政组织管理和技术质量管理。
评论区

最新评论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