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联合印发《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据测算,“十三五”期间农村沼气工程总投资500 亿元,其中: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181.2 亿元,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133.61 亿元,中型沼气工程91 亿元,小型沼气工程59 亿元,户用沼气33.3亿元,沼气科技创新平台1.89 亿元。
文件指出,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即,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大力推进沼气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企业化、专业化,创新政府投入方式,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政府采用投资补助、产业投资基金注资、股权投资、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对沼气工程建设给予支持。支持地方政府建立运营补偿机制,鼓励通过项目有效整理打包,提高整体收益能力,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研究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细则,完善行业准入标准体系,去除不合理门槛。积极支持技术水平高、资金实力强、诚实守信的企业从事规模化沼气项目建设和管理,鼓励同一专业化主体建设多个沼气工程。
另外,文件提出要“完善农村沼气优惠政策”。具体包括,研究建立规模化养殖场废弃物强制性资源化处理制度。完善促进市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的激励机制,研究建立农业废弃物处理收费机制。完善沼气沼肥等终端产品补贴政策,对生产沼气和提纯生物天然气用于城乡居民生活的可参照沼气发电上网补贴方式予以支持;在实施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政策中,支持农村居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等使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生产的有机肥。比照资源循环型企业的政策,支持从事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秸秆、餐厨垃圾等生产沼气、生物天然气的企业发展。健全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推动将沼气发酵、提纯、运输等相关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研究建立健全并落实规模化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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