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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7宗大股东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北京
2015-11-27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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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7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近期证监会集中力量查处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违法行为,日前对7宗涉嫌违法减持、短线交易和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7宗案件共涉及3名自然人股东、4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4名责任人,罚款总计4328万元。其中5宗涉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宗在减持过程中未按规定披露,1宗存在短线交易行为。

证监会对涉案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并对李建华罚款1510万元;对陈福成罚款240万元;对杨子江罚款1720万元;对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10万元;对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罚款520万元;对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予以警告并罚款30万元;对瑞富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对33宗大股东违法减持、短线交易和信息披露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市场参与各方应从中吸取教训,认真履行诚信义务,规范信息披露和股票交易行为,共同维护好市场秩序。"张晓军说,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对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履行"两维护、一促进"的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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