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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结算公司:支持上海发行首只自贸区地方政府债券

中国证券网
2016-12-0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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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上海市财政局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面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区内及境外机构投资者成功发行3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

本次招标发行的上海市政府自贸区债券,为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期限3年,发行利率2.85%。中央结算公司作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为本只债券发行提供现场业务技术支持以及后续登记、托管、结算、付息兑付、估值、信息披露等一体化服务。

中央结算公司表示,这标志着中央结算公司在积极发挥国家金融基础设施职能、促进债券市场开放发展、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又一新突破。

本次招标发行的上海市政府自贸区债券,是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以来,首只面向自贸区区内及境外投资者发行的债券品种,同时也是上海自贸区成立3年以来,首只在区内发行的政府债券,实现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发展和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的深度融合,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扩大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更多路径拓展债市开放的影响力;二是推动配套制度变革,通过首单创新,可以检视自贸区政策的有效性和提升优化空间;三是在可控可测的条件下,进一步推动在岸、离岸市场的融合和定价的一致性和自主性;四是深化地方债券市场建设,引导境外投资,提振市场信心。

上海市政府率先发行自贸区债券,拓宽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渠道,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地方债投资群体,更好地促进地方债市场发展。

据了解,本期上海市政府自贸区债券承销团由8家主承销商和14家一般成员组成,其中包括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3家外资金融机构,深入参与此次债券发行承销工作。另有多家境外金融机构参与本期债券分销认购及投资交易,有效丰富了投资者结构,推进实现了地方债投资主体多元化。

中央结算公司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中央结算公司2016年内支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达6万亿元。自2009年起,中央结算公司累计支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11.4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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