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 > 债券

证监会时隔3个月再放行房企公司债

中国证券网
2017-02-16 13:33

已收藏

据澎湃新闻16日报道,时隔3个月,证监会再次放行房企公司债。2月13日,金隅股份发布公告称,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40亿元。

证监会要求,金隅股份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 个月内有效。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金隅股份公司债核发并不意味着对房企融资政策的放松,未来对于地产企业的资金支持将更多集中在保障房等国家鼓励层面。

自去年11月,房企公司债几近全军覆没,鲜有核准。

来自上证所的信息显示,自去年11月,房地产行业公司债申请中,仅有四大国有AMC之一的中国华融资产旗下华融置业被交易所核准发行19亿元小公募债和无锡市住房保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15亿元私募债被证监会核准。

深交所的情况同样并不乐观,仅有去年11月5日,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申请的150亿元小公募债被核准。

来自深交所和上证所的信息,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深圳市卓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贵阳城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龙湖地产申请的40亿元公司债和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终止;

此外,今年2月,金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四期)中止和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申请被证监会否决。

包括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首创置业(2868.HK)、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逾50家公司债申请状态均显示已经反馈。

对于资金用途“限制”一说,金隅股份内部人士透露,本次申请发行的公司债用途并未受限制,属正常融资行为。

去年10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曾布《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文件提到,“鼓励和支持主要从事保障房建设等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导向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为项目建设进行融资。”

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金隅股份该次募资未限制资金用途,但在金隅股份的业务版图中,保障房、自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业务量不容忽视。
相关新闻
评论区

最新评论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