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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7月1日起实施

中国证券网
2017-05-1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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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积极部署相关准备工作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证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办法》贯彻落实,近日深圳证监局指导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举办“深圳资管行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专题培训会议”,解读并部署《办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会上,中国证监会投保局有关负责人对《办法》的起草背景、定位和思路、主要内容和落实要求一一讲解。与此同时,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分析了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当而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并对落实《办法》作出了具体工作安排。此外,还有两家行业机构在会上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经验分享。

据了解,会议要求各经营机构进一步统一思想,加深对《办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办法》作为我国市场首部专门规范证券期货市场适当性管理的部门规章,完善了适当性管理的制度体系,统一了适当性管理的基本标准,突出强调了经营机构所要承担的投资者分类、产品或服务分级、适当性匹配的义务和责任。同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环节,构筑了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道防护线,将从源头上减少因适当性管理不当而引发的投诉,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针对性地开展风险管理。此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符合行业和机构的长远利益,牢固树立“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展业理念,将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信任,赢得同行尊重,从而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诚信共赢的行业风气。

会议强调,要从公司自治、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多个方面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一是经营机构切实承担应有的义务和责任,主动对照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风控、流程等环节和规则,做好人员和技术系统准备,加强对投资者信息的了解、分类和追踪,设计科学合理的客户与产品的分级匹配管理系统,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引入适当性管理;二是做好行业自律;三是依法全面从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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