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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协发布系列合同指引 原油期货开户业务启动

中国证券网
2017-06-1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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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货业协会昨天发布实施《<境外交易者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期货经纪合同补充协议>指引》等四件自律规则的通知,以配合原油期货上市,规范和指导各期货公司为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期货交易提供期货经纪及结算服务。这意味着,原油期货境外客户开户业务正式开闸。

与此同时,原油期货境内客户开户业务已正式启动。上证报记者从多方获悉,原油期货首个境内客户于昨日上午在海通期货上海自贸试验区营业部成功开户。

“原油期货从筹备到正式开户,这是全市场期盼已久的事。开户工作的启动,表明原油期货真的要来了。”海通期货常务副总经理杨坤沂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她指出,中国是原油消费大国,考虑到中国在国际原油市场上的重要地位,非常看好原油期货的发展前景。而从首日开户情况看,总体上好于预期。

昨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在上海举办的原油期货相关业务培训班上,来自期货公司的参会人员将整个会场挤爆,不少人士只能席地而坐。那些在原油期货业务上筹备多年的期货公司,昨日普遍在其官方网页或微信同时推出了原油期货开户小贴士等专题,全面接受原油期货开户。

根据能源中心发布的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南,投资者若要开通原油期货账户,需在资金、知识测试、交易经历、合规诚信等方面达到一定门槛。如,个人客户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单位客户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此外,投资者还需通过相关原油知识测试,并具备一定交易经历,其中要求实盘交易商品10笔以上或仿真10笔以上。机构客户则还有合规诚信审查要求,单位客户则有健全交易管理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等特殊要求。

在“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计价”的基本思路下,原油期货将实现交易国际化、交割国际化和结算环节国际化。昨日培训班上,能源中心相关人士再次重申,境外交易者参与原油期货交易有4种模式:一是作为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直接参与能源中心的交易;二是作为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客户参与交易;三是作为境内期货公司会员的客户参与交易;四是通过境外中介机构参与交易,境外中介机构需要将客户委托给境内期货公司会员或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以上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必须通过境内期货公司会员与能源中心办理结算业务。

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随着各项制度规则的完善,下阶段原油期货的筹备重点是IT系统仿真交易。能源中心将在原油期货上市前安排四次全市场生产系统演练,第一次演练时间是6月17日-18日,最后一次演练时间为7月8日-9日。等仿真交易顺利开展,解决全部技术系统问题以后,能源中心将会根据政府监管机构相关安排,择机上市原油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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