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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指数熔断期间投资者可申报或撤销申报

中国证券网
2016-01-0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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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交所1月4日消息,深交所公告称,沪深30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自今日13时33分起开始实施指数熔断,指数熔断持续至收市,今日不恢复交易。实施指数熔断的证券品种包括股票、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指数熔断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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