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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北京
2016-05-27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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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27日披露,已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2宗操纵市场案和1宗私募基金公司违法违规案。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2宗操纵市场案中,涉案人员均利用融券交易T+0日内回转机制,集中持股优势,连续交易股票。

其中,陈岑宇以明显高于市场同时刻买一档数量的卖单频繁委托,部分单笔委托卖出数量较同期市场行情显示的买一档数量呈多倍放大,影响"西部证券"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江泉利用同样方式违规操作,且快速大量撤销委托,影响"国元证券"股票和"吉林敖东"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证监会决定对陈岑宇、江泉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在1宗私募基金公司违法违规案中,中融金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中融金城)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宣传和推介智能时代一期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简称智能时代基金),并向投资者承诺基金年化收益12.6%。

中融金城在对相关投资者发售基金份额时,未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取得个人投资者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的书面承诺以及签字确认的风险揭示书,为此,山西证监局决定,对中融金城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罚款;对时任中融金城总经理牛利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罚款;对时任中融金城副总经理田亚斌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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