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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产能置换新规利好钢铁业

中国财富网
2018-01-1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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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并配套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解读。办法要求,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地条钢”产能、落后产能、在确认置换前已拆除主体设备的产能、铸造等非钢铁行业冶炼设备产能,不得用于置换。

  钢铁行业经过2016年至2017年的去产能之后,非法及落后产能出清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太平洋证券认为,去产能已进入巩固及结构性优化阶段,从范围、指标、比例及区域限制等方面做出的细化规定,只有一个目的——严禁新增产能。

  此外,太平洋证券表示,钢铁等周期行业将在供给侧逻辑延续下,步入“盈利周期拉长,估值中枢上行”的新常态。按照传统10年左右的朱格拉周期,当前处于产能周期底部,随着盈利好转,市场应面临新一轮产能投放周期。但因为供给侧改革及环保限产等非周期因素,很明显将抑制自然出清状态下的产能复燃,改变以往纯市场环境下的产能波动节奏。供给侧逻辑持续,将使需求韧性传导至盈利韧性,钢铁行业盈利周期将被拉长。

  综合短期流动性及需求预期阶段性改善、补库行情及年报行情等因素,太平洋证券推荐择机配置钢铁股,重点仍是低估值、高盈利、高ROE的韶钢松山、*st华菱、三钢闽光、方大特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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