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监督检查局28日发布消息,将对全国各地的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对社会公布。
财政部表示,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财政部有关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要求,切实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预算法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花财政钱的部门单位都要公开,内容要更加细化,确保政府花钱更加透明和有效。
财政部明确,将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及各层级地方财政部门全面检查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地方各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对象为各省(区、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覆盖面达到100%(涉密部门除外)。
检查重点是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即: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公开内容是否符合《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三公经费决算是否披露详细。检查只针对2015年预算和2014年决算公开情况,不溯及以前年度。
此外,为推进新预算法有关预决算公开的规定有效执行,强化问责,提升预决算工作透明度、公正性,财政部将在检查结束后,依据将本次检查结果对各省(区、市)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大排序,并对社会公布。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