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从国务院获悉,国务院批复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原则同意《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印发并组织实施。
批复指出,通过《规划》实施,到“十三五”末,我国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核安保和应急能力得到增强,核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升,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到2025年,我国核设施安全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辐射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实现现代化。
【解读】
根据我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机组将达近百台。业内专家表示,这也意味着,未来4年待建核电机组将逾40台。以此推算,今后4年,平均每年将新批建核电机组8台。因此,核设施的运行安全更是迫在眉睫。
环保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政策技术处处长扈黎光也表示,按照目前的发展规模,预计在明年,我国可望超过法国,成为继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核电大国。这也意味着,未来5到10年,中国核电将位列世界前茅。作为核电大国,也因此迫切需要有一部法律对核的行为进行规范,这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世界核电发展的客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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