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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意见》日前印发 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新样板

中国证券网
2022-05-3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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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新样板
  ——《河北雄安新区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意见》解读

  日前,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了《河北雄安新区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紧紧围绕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积极承接北京农业高新高端存量增量资源疏解,加快实现“新形象、新功能、新产业、新人才、新机制”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形成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打造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示范,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的新样板,让农民共享新区规划建设的成果。

  《意见》提出,到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基本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完善。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城乡全面融合,构建一体化、网格化的城乡体系。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基层治理有效、公共服务水平较高、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让人民群众共享新区建设发展成果。

  促进共同富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意见》提出,雄安新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强化工作体系衔接,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一体化推进。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合理确定防贫监测标准,采取事前监测与事后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对新区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监测户逐一建档立卡,实行监测帮扶全覆盖和动态调整,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精准分析返贫致贫风险,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现精准帮扶,确保监测对象基本生活有保障。

  如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意见》提出,精准实施“两不愁三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健全辍学学生行政督促复学、入学联控联保、控辍保学动态监测等机制,健全县、乡、村、校适龄儿童少年台账,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加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完善住房安全问题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持续推进产业就业帮扶,结合新区实际,每县培育1—2个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竞争力强的农业特色主导产业。

  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民持续较快增收

  未来,雄安新区的农民将有机会成为高素质的人才。根据《意见》,雄安新区将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不断发展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意见》提出,针对农村劳动力全面摸底、建档立卡,建立分级负责和动态管理机制,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确保未就业农村劳动力动态清零。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引入优质资源,发展楼宇经济等高端服务业,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市民素质培训,帮助其更好地融入未来新区城市发展。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招聘对接活动,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保障农村劳动力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上岗就业。

  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意见》提出,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农村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鼓励引导企业家和疏解人群等高收入群体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速达10%。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意见》提出,积极探索通过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资源、发展服务型经济、推进股份合作、规范承包租赁经营、领班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乡村振兴新路子,做好产业、就业、创业、物业致富大文章。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允许农民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以集体资产股权入股企业或经济组织,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实现村集体增收和群众致富双赢。深入推进村企联建促乡村振兴,鼓励各驻新区企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等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吸纳农民就业,拓宽劳动力资源输送渠道,实现农民增收致富。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意见》提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将种植大户等规模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管理与服务体系,实现应纳尽纳。加快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档升级,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服务公司、服务队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托管服务方式,探索开展多种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逐步扩大托管服务规模,大幅提高托管服务水平。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四位一体”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重点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极联合银行、担保等各类金融服务机构,搭建金融支农服务平台,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积极稳妥开展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房所有权抵押贷款,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健全政策性农业担保体系,增加担保贷款规模,扩大担保覆盖面,加强政策性农业担保与财政补贴政策的联动。

  22个特色小城镇和100个左右美丽乡村布局落图定位

  雄安新区的农村建设,一村一策,避免千篇一律、千村一面。

  《意见》提出,按照新区总体规划、征拆迁建设工作时序,按照拆迁村、100个左右美丽乡村、其他村庄等三类,科学确定建设目标,合理安排建设内容,对于5年内拟拆迁的村,开展乡村清洁行动,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的问题,适度提升村庄治理水平。对于拟远期拆迁村和其他村庄,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依托起步区和小城镇,改善公共服务能力和设施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做好乡村安全和防灾减灾。

  对规划确定的100个左右美丽乡村,结合美丽乡村规划内容和目标任务,统筹建设时序,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水平,着力提升村庄建筑风貌,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做好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按照总规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明确22个特色小城镇和100个左右美丽乡村布局落图定位。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功能定位和开发时序,优先实施与“一主五辅”就近的特色小城镇开发工作,采用市场化手段,因地制宜,连片发展,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充分了解村民的需求和期盼,分批次持续推进100个左右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打造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富有“雄安特色”和极具吸引力的精品乡村,让村民分享到文化守望、现代舒适的成果。

  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水平。持续开展“五清三建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并于2025年持续实现动态清零。淀中村、淀边村和河流沿岸村庄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率逐步达到100%。全面开展卫生厕所改造,到2025年底,常住户卫生厕所实现应改尽改,新区给予奖补。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累计建设800座公厕,实现公厕全覆盖。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实现清仓见底、动态清零。

  《意见》提出,对于100个左右美丽乡村的村庄,按照绿色、环保、适用、美观、安全的要求,进行整体风貌设计。对于沿淀近水村庄,打造揽湖、拥景、听涛、吻云、归田的“水墨”生态文化,营造“人在道上走,如在画中游”的唯美意境;在远水农耕村庄,建设一批生态村庄,充分挖掘农耕文化、园林文化等元素。对白洋淀生态功能区内的淀中村,根据淀区环境整治、生态修复方案和相关规划,进行微景观地貌改造,保留少量湿地科研、生态监测等用地,形成生态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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