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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敦促欧盟终止使用“替代国”做法 公正对待中国企业

中国证券网
2017-03-09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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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欧盟委员会做出终裁,对原产于中国的中厚钢板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高达65.1-73.7%,为期5年。

9日,商务部发言人孙继文在例行发布会上指出,中方对欧委会裁定高税率的方法和决定表示严重质疑。

孙继文说,欧委会在调查中继续使用“替代国”做法,严重损害了中企的合法利益。中方敦促欧盟全面履行世贸组织项下的国际条约义务,终止使用“替代国”做法,公平、公正、无歧视地对待中国企业。

“中方对欧盟在钢铁领域表现出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表示严重关切,并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坚决维护中国出口企业的公平权利。”孙继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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