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说,以巴双方财政官员经过一个半月的磋商,于10日晚签署一项协议。根据协议,以方将在今年6月至9月将贷款分月转交巴方。在新冠疫情结束和冲击缓解后,以方将从向巴方转交的代征税款中扣除这笔贷款。
以色列财政部一名官员11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有这一协议,且协议相关条款已经双方同意。
报道还援引巴勒斯坦财政官员的话说,受新冠疫情影响,巴勒斯坦财政收入可能大幅下滑。
此前,巴方曾希望以方每月向巴方转交5亿新谢克尔(约合1.4亿美元)的固定税款直至9月,以帮助巴方缓解因疫情造成的财政紧张。
根据以巴双方1994年签订的《巴黎经济议定书》,以色列负责对运往巴勒斯坦的物品征收关税并对在以色列工作的巴勒斯坦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定期将税款移交给巴方。这笔每年10多亿美元的款项约占巴勒斯坦政府运营预算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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