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当日表示,博通公司利用其市场主导地位,于2020年3月迫使三星电子与其签订一份长期合同。合同规定,三星电子每年至少需向博通公司采购价值7.6亿美元的零部件,若实际购买金额低于这一水平,三星电子需赔偿差额。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在该合同签订过程中,博通公司通过暂停订单审批、出货和技术支持等不公正手段向三星电子施压,迫使三星电子接受不平等条款。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指出,博通的行为属于滥用优势地位,导致三星电子零部件选择权受到限制,零部件供应链多元化战略受阻,并因无法使用其他公司价格更为低廉的零部件而额外增加了成本负担,博通公司的竞争对手也被剥夺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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