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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新疆启动混改 与地方国资民企共投油气站

北京
2015-12-02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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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混改历来以新疆为试验田,在今年初宣布引入战略投资者之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新疆公司)再次开启混改之路。

新疆能源民企广汇能源11月27日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科技)与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开发)、中石油新疆公司签定投资合作协议,三方同共出资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一家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汇晟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作为高铁片区核心区加油加气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主体,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加油、加气、便利店、洗车房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合作并非由中石油方面主导,代表地方国资的高新开发成为第一大股东。新公司注册资本金5037.5万元,高铁开发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出资,认缴注册资本的40%,如不足部分以货币补足出资;广汇科技及中石油均以货币出资,分别认缴注册资本的35%和25%。

广汇能源副总经理兼董秘倪娟亦表示,此次合作主要由高铁开发主导,未来加油加气站点的布局和具体规划也要看高铁开发方面的意见。对于合作的规模,倪娟表示目前还无法确定,广汇能源在合作中主要运营加气业务。

早在今年初,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从央企驻疆分公司转变为独立法人子公司,并开始推动引入战略投资者。目前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仍未见进展,中石油试图从加油加气站开始突破。

去年,在中石油中期业绩发布会上,中石油副董事长兼总裁汪东公开表示,公司销售板块混改拟两步走。第一步是先选择一个地区进行改革试点,目前主要选择在新疆,第二步是在试点的基础上,在整个销售系统进行推广。 在今年初完成属地化改革后,中石油新疆公司还宣布将出售部分股权,由有关方面推介或由公司招募当地优质企业合资入股,成立合资公司,完成混合所有制及属地化改革目标。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从末端推进混改逐渐成为趋势。"从加油站等销售末端开始能让混改门槛更低,能够发挥各方在合作中的作用,而且不需要复杂的审批手续,能利用各方优势达到"1+1大于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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