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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借壳*ST金路失败背后 有没有不能说的秘密?

中国证券网
2015-12-17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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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拿九稳到镜花水月,新光集团仿佛做了一场梦。

12月15日,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金路”,000510)发布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公告,标志着新光集团借壳*ST金路,彻底告吹。

新光借壳失败,过程离奇曲折。2014年底,四川德阳国资委与新光集团接触,希望注入优质资产重组*ST金路。2015年6月9日*ST金路正式公告,拟通过定增购买股权的方式,实现新光集团主要资产的借壳上市;7月30日,股东大会亦通过重组方案。

然而,临近过会却风云突变。9月,董秘刘邦洪遭德阳警方带走,董事长张昌德亦被当地纪委要求协助调查;之后,又有神秘自然人举牌成*ST金路大股东;再后来就是双方商讨退出重组。

而背后原因,却更加扑朔迷离。新光集团方面曾认为,是有非市场化的方式在影响重组进程。*ST金路在终止重组的公告中特别声明一条,各方约定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或补偿责任,互不追索。

新光借壳功亏一篑

*ST金路原由刘汉旗下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控制,2010年汉龙实业大规模减持后,刘汉堂兄刘沧龙旗下的四川宏达成为第一大股东。刘汉一案发生后,刘沧龙也遭调查,*ST金路股本遂发生变化。截至今年9月30日,四川宏达持有*ST金路4.16%股份,但委托给德阳国资委旗下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后者持有3.54%股份,德阳国资委由此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成立于1995年的新光集团是位于义乌的民企,以饰品为主业,之后成为集投资、贸易、地产、实业于一体的大型民企。

*ST金路的业绩一直堪忧,财报显示2013、2014年度净利润分别亏损1.74亿元、1.47亿元。2015年三季报显示总资产近15.4亿,同比减14.63%;营收4.28亿,同比减19.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亏1540余万,前三季度总计亏8785万余。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而新光集团在规模做大后,一直有上市的计划,曾举牌武汉中百集团(000759),但最终放弃。

于是在双方都有意向的情况下,*ST金路资产重组、新光借壳一事被提上了日程,并迅速推进。6月9日,公告拟向新光和虞云新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7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重组方案,德阳国资委也于同日核准;8月6日,证监会正式受理*ST金路重大重组事项。

财经学者宋清辉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公司规模越来越大的新光此前一直在谋求资本市场上市,而*ST金路是一个不错的壳资源,无疑会对新光的相关业务进行有效完善和补充。

从资本市场的反应来看,投资者对此热烈响应,从6月24日复牌到7月30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重组预案,*ST金路的股价从5.80元升到9.00元,期间经历6个涨停板。金华当地媒体甚至开始预估新光借壳成功后的一系列发展之举。

就在一切都进行得有条不紊的时候,出现了始料不及的变故。*ST金路董秘刘邦洪9月1日被德阳市警方带走,董事长张昌德亦被当地纪委要求协助调查。更有神秘自然人突击入股高额买盘并对*ST金路举牌,这一切都让新光措手不及。及至12月4日晚的终止公告,新光借壳最终成为2015一年游。

背后缘由欲说还休

对于新光借壳*ST金路终止一事,坊间有不少说法是场外因素造成,并非市场原因。

周晓光曾公开表示,在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前几天,十多名投资者突击大量买入*ST金路股票合计5000余万股,然后在股东大会上一致投出反对或弃权票,只是因为80%以上的股东代表都给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所以最后还是通过了。

还有就是这十几名突击入股的投资人的股东身份登记信息大多为1990年前后出生的年轻人,存在代持嫌疑。而到了8月份,大部分突击入股的投资人撤出,换成另一批与其背景类似的“散户”以更大资金量进入。此时,又一神秘自然人刘江东半路杀出,8月份开始大举买入*ST金路股票成为第一大股东并举牌。

按照周晓光的说法,8月30日德阳国资委已经与宏达集团解除其手中*ST金路股权的委托关系,刘江东知道而借壳方的新光竟然不知道。7月份开始,德阳当地政府给金路集团部分股东打招呼,干预其在股东大会上自主投票;税务部门私下到义乌调查新光集团;8月份,德阳公安局派员到证监会要求查阅*ST金路报送的重组资料。然后就是董秘被带走,董事长协助调查等。周晓光认为,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的变化与刘江东和四川当地游资圈的狙击举动有某种关联。

宋清辉认为,新光借壳最终失败,是“天灾人祸”。“一方面是负责双方重组项目的保荐人西南证券并购业务部副总经理童星被警方带走;另一方面,德阳市政府主要领导人变动,德阳国资委态度也‘骤转’。”

记者又联系上周晓光,对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周晓光没有直接回应,为借壳投入的资金以及可能造成多少损失,公告中提及的互不担责和追索,周晓光简单回应:“过去的事就不要提了,后面再重新找壳。”

而*ST金路方面,记者拨打公开电话均无人接听,录音电话给出的录音时间只有1秒钟,发去采访邮件至截稿时也未收到回复。

多层次资本市场联盟华东副主席、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宋一欣律师认为,如果的确是因为非市场因素造成借壳失败,但不是上市公司原因,股民没有办法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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