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日渐近,但退市博元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围绕这只“重大违法退市第一股”的资本秘局和内幕交易细节正逐渐揭开。
近日,广东证监局的一纸“罚单”,曝光了退市博元在被宣布“极刑”时蹊跷接盘的“女会计”庄春虹的“入局”始末,以及由此伴生的数亿元内幕交易案。作为凯恩股份原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朱康军,凭借同退市博元原实际控制人的“交情”获悉该公司股权收购安排,并在停牌筹划重组前大肆建仓。然而,随着退市博元“末日审判”的降临,一切所谓安排皆成“泡影”,内幕交易反而使朱康军蒙受了亿元亏损。如此惨痛经历和沉重代价,不知能否让那些内幕“听风者”有所鉴戒。
“女会计”入局之谜解开
尽管退市博元下月即将结束其上市之旅,但“80后女会计”庄春虹缘何入局、公司现任董事长许佳明是何角色等问题的答案,才刚刚浮出水面。事实上,庄春虹方面在通过司法划转正式接盘博元这个“烫手山芋”之前早已“入局”,且同外界猜测一致,庄、许二人实为利益共同体。
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显示,2010年5月,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股权竞拍持有公司(时名ST方源)21.003%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显示为余蒂妮。2011年11月,经司法强制执行划转,华信泰尚持有上市公司10.49%股权,仍为第一大股东。华信泰入主之后,上市公司曾有过一阵“繁荣”,包括更名、摘帽以及数次仅停留在纸面上的重组或增发。2014年6月,公司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同年12月9日提示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有暂停上市风险。12月23日,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在停牌期间完成了董事会改组,现任董事长许佳明等人完成“空降”。
此后,公司停牌至2015年3月20日,发布了向广西凯盛全资持股的广西资富增资并控股的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许佳明”方面推动重组迹象渐显。3月28日,公司发布了“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消息,并于3月31日复牌。这一足以冲散任何重组利好的“重磅利空”,也使得公司的“重大违法退市”可能性陡增。据安排,公司将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ST”交易30个交易日,然后面临暂停上市命运。
就在上述消息发布后,4月24日,公司宣布法院再次划转华信泰所持公司股份的消息。由于自然人陈壮群同华信泰、余蒂妮丈夫李晓明等人的借款合同纠纷,华信泰所持剩余1997.8万股公司股份以每股7.52元的价格强制扣划给庄春虹,而其接盘“退市风险第一股”的动因以及与许姓父子的关联也引发外界种种猜测和联想。
而根据监管部门最新资料显示,其实早在司法划转、公司停牌之前,庄、许双方就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交接”和“过手”已做了一系列布置安排。
在华信泰“掌权”上市公司的2010至2014年间,其同相关方签署了相关借款协议、还款计划书并约定“庄某某”是华信泰的实际债权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某某”是华信泰相关债务的连带责任担保人。2014年9月,通过司法查封冻结、收购其他公司对华信泰的债权等程序,庄某某取得了华信泰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权的第一顺序质押处置权。
另一方面,各方私下已为上市公司控制权更替提前接洽。2014年6月、7月期间,为解决债权追收问题,庄某某与“许某某”进行磋商,初步确定由许收购华信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当时李某某方面并不同意出让股权,有关磋商终止。2014年11月24日、25日,庄、许二人联系,再次确定由后者收购公司股权,并确定了相关的收购价格和付款进度。
同年11月26日,李与庄协商决定,将上市公司董事会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转让给庄指定的第三人许某某,以此抵偿华信泰的债务。当天,许支付给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6500万元。11月28日,许、庄二人分别以其他机构和个人名义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通过法院执行程序,最终由许取得华信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改组董事会并获得实际控制权。
同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因筹划重组停牌。12月31日,考虑到公司的暂停上市风险,许、庄二人决定,前者先取得董事会控制权,下一步再考虑股权转让安排。2015年1月24日,公司公告披露,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董事会改选方案,许某某取得公司董事会控制权。
从公司一系列的股权更迭和运作看,上述当事人的身份并不难锁定:“庄某某”是后期正式“亮明身份”的第一大股东庄春虹可能性极高;而“许某某”则基本指向2015年1月24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许佳明;余蒂妮的丈夫李晓明同“李某某”的身份亦吻合。另外,作为重组增资标的的广西资富,其大股东广西凯盛由许佳明之父许祥伟持股40%,且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庄长荣”,上述细节亦从侧面透露,庄、许两方应为“利益共同体”。
然而,这一切安排,都因为上市公司重大信披违法的“东窗事发”而落空。从目前情况看,庄春虹在获得司法划转股份后火速减持,为此不惜违规并被采取监管措施。而公司2014年12月停牌后推出的重组方案也已经终止,上市公司也在2015年5月被暂停上市后,最终于今年3月21日被上交所判定终止上市。
吃下20%筹码豪赌内幕
然而,上述“未完成”的资本秘局,却又引出一场巨额内幕交易,且当事人的亏损达到亿元以上。
如上所述,在庄、许二人确定了收购安排后,上市公司在2014年12月末停牌重组。历经约三个月的停牌后,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复牌,由于披露了被移送公安机关的消息,公司股价从停牌前的7.52元连续一字跌停至5.24元,至2015年5月14日(即公司股票暂停交易前最后交易日),收盘价显示为6.55元。这让一批停牌前的潜伏者亏损累累,其中就包括了“朱康军”。
“很多小盘股涨幅大(弹性好),当时看博元盘子小,就买进来,后来以为要重组,谁知道等来这种消息。”当2015年上市公司宣布被移送公安机关复牌后,曾有媒体对朱康军进行采访,朱则将此次“投资”形容为“躺着中枪”。
但最新的监管调查显示,朱康军的买入行为实际上是一次基于内幕信息的“豪赌”。
根据广东监管局最新发布的处罚决定书,认定“许某某”收购公司的有关方案构成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1月24日。同时,李某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而朱康军因工作业务关系与李相识。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朱康军与李电话通讯联络频繁并有见面接触;与之同步,从2014年11月28日至12月23日(股票停牌日)期间,朱康军使用15个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706万股,成交金额3.25亿元。数据显示,上述16个交易日里,公司股票跌幅近30%,总成交金额不过28.3亿元。同时,截至2015年5月14日,朱康军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累计买入的3706万股几乎全部抛售,仅存100股未卖出,合计亏损1.09亿元。
朱康军这次买入还动用了“配资”手段。经查,上述15个账户中,其实际控制证券账户包括了“齐某某”、“李某某”、“柯某某”、“某某机械公司”等四个,另11个证券账户则是通过配资协议进行特定交易操作,包括“金某某”、“黄某某”等。
在买入过程中,朱康军持股“峰值”高达3706万股,持股比例接近20%,其实早已超过第一大股东的“份额”。而其实际控制的四个账户于2014年12月19日累计持有量为1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9%,超过5%的举牌红线,朱康军亦未按规定进行披露。
与之呼应的是,记者查阅了博元2014年年报,截至当年12月底,柯华勇、 黄慧珍、金彩珠等自然人以单人500万股或以上的持股数量高居股东榜前列,持股比例分别为4.37%、3.91%、2.62%,均有可能正是朱康军的“马甲”。
巨额亏损并不能逃避处罚。根据处罚决定书,朱康军的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同时,朱康军超比例持股也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由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朱康军超比例持股未披露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其内幕交易行为处以罚款60万元;合计罚款90万元。
近日,广东证监局的一纸“罚单”,曝光了退市博元在被宣布“极刑”时蹊跷接盘的“女会计”庄春虹的“入局”始末,以及由此伴生的数亿元内幕交易案。作为凯恩股份原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朱康军,凭借同退市博元原实际控制人的“交情”获悉该公司股权收购安排,并在停牌筹划重组前大肆建仓。然而,随着退市博元“末日审判”的降临,一切所谓安排皆成“泡影”,内幕交易反而使朱康军蒙受了亿元亏损。如此惨痛经历和沉重代价,不知能否让那些内幕“听风者”有所鉴戒。
“女会计”入局之谜解开
尽管退市博元下月即将结束其上市之旅,但“80后女会计”庄春虹缘何入局、公司现任董事长许佳明是何角色等问题的答案,才刚刚浮出水面。事实上,庄春虹方面在通过司法划转正式接盘博元这个“烫手山芋”之前早已“入局”,且同外界猜测一致,庄、许二人实为利益共同体。
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显示,2010年5月,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股权竞拍持有公司(时名ST方源)21.003%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显示为余蒂妮。2011年11月,经司法强制执行划转,华信泰尚持有上市公司10.49%股权,仍为第一大股东。华信泰入主之后,上市公司曾有过一阵“繁荣”,包括更名、摘帽以及数次仅停留在纸面上的重组或增发。2014年6月,公司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同年12月9日提示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有暂停上市风险。12月23日,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在停牌期间完成了董事会改组,现任董事长许佳明等人完成“空降”。
此后,公司停牌至2015年3月20日,发布了向广西凯盛全资持股的广西资富增资并控股的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许佳明”方面推动重组迹象渐显。3月28日,公司发布了“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消息,并于3月31日复牌。这一足以冲散任何重组利好的“重磅利空”,也使得公司的“重大违法退市”可能性陡增。据安排,公司将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ST”交易30个交易日,然后面临暂停上市命运。
就在上述消息发布后,4月24日,公司宣布法院再次划转华信泰所持公司股份的消息。由于自然人陈壮群同华信泰、余蒂妮丈夫李晓明等人的借款合同纠纷,华信泰所持剩余1997.8万股公司股份以每股7.52元的价格强制扣划给庄春虹,而其接盘“退市风险第一股”的动因以及与许姓父子的关联也引发外界种种猜测和联想。
而根据监管部门最新资料显示,其实早在司法划转、公司停牌之前,庄、许双方就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交接”和“过手”已做了一系列布置安排。
在华信泰“掌权”上市公司的2010至2014年间,其同相关方签署了相关借款协议、还款计划书并约定“庄某某”是华信泰的实际债权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某某”是华信泰相关债务的连带责任担保人。2014年9月,通过司法查封冻结、收购其他公司对华信泰的债权等程序,庄某某取得了华信泰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权的第一顺序质押处置权。
另一方面,各方私下已为上市公司控制权更替提前接洽。2014年6月、7月期间,为解决债权追收问题,庄某某与“许某某”进行磋商,初步确定由许收购华信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当时李某某方面并不同意出让股权,有关磋商终止。2014年11月24日、25日,庄、许二人联系,再次确定由后者收购公司股权,并确定了相关的收购价格和付款进度。
同年11月26日,李与庄协商决定,将上市公司董事会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转让给庄指定的第三人许某某,以此抵偿华信泰的债务。当天,许支付给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6500万元。11月28日,许、庄二人分别以其他机构和个人名义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通过法院执行程序,最终由许取得华信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改组董事会并获得实际控制权。
同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因筹划重组停牌。12月31日,考虑到公司的暂停上市风险,许、庄二人决定,前者先取得董事会控制权,下一步再考虑股权转让安排。2015年1月24日,公司公告披露,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董事会改选方案,许某某取得公司董事会控制权。
从公司一系列的股权更迭和运作看,上述当事人的身份并不难锁定:“庄某某”是后期正式“亮明身份”的第一大股东庄春虹可能性极高;而“许某某”则基本指向2015年1月24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许佳明;余蒂妮的丈夫李晓明同“李某某”的身份亦吻合。另外,作为重组增资标的的广西资富,其大股东广西凯盛由许佳明之父许祥伟持股40%,且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庄长荣”,上述细节亦从侧面透露,庄、许两方应为“利益共同体”。
然而,这一切安排,都因为上市公司重大信披违法的“东窗事发”而落空。从目前情况看,庄春虹在获得司法划转股份后火速减持,为此不惜违规并被采取监管措施。而公司2014年12月停牌后推出的重组方案也已经终止,上市公司也在2015年5月被暂停上市后,最终于今年3月21日被上交所判定终止上市。
吃下20%筹码豪赌内幕
然而,上述“未完成”的资本秘局,却又引出一场巨额内幕交易,且当事人的亏损达到亿元以上。
如上所述,在庄、许二人确定了收购安排后,上市公司在2014年12月末停牌重组。历经约三个月的停牌后,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复牌,由于披露了被移送公安机关的消息,公司股价从停牌前的7.52元连续一字跌停至5.24元,至2015年5月14日(即公司股票暂停交易前最后交易日),收盘价显示为6.55元。这让一批停牌前的潜伏者亏损累累,其中就包括了“朱康军”。
“很多小盘股涨幅大(弹性好),当时看博元盘子小,就买进来,后来以为要重组,谁知道等来这种消息。”当2015年上市公司宣布被移送公安机关复牌后,曾有媒体对朱康军进行采访,朱则将此次“投资”形容为“躺着中枪”。
但最新的监管调查显示,朱康军的买入行为实际上是一次基于内幕信息的“豪赌”。
根据广东监管局最新发布的处罚决定书,认定“许某某”收购公司的有关方案构成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1月24日。同时,李某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而朱康军因工作业务关系与李相识。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朱康军与李电话通讯联络频繁并有见面接触;与之同步,从2014年11月28日至12月23日(股票停牌日)期间,朱康军使用15个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706万股,成交金额3.25亿元。数据显示,上述16个交易日里,公司股票跌幅近30%,总成交金额不过28.3亿元。同时,截至2015年5月14日,朱康军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累计买入的3706万股几乎全部抛售,仅存100股未卖出,合计亏损1.09亿元。
朱康军这次买入还动用了“配资”手段。经查,上述15个账户中,其实际控制证券账户包括了“齐某某”、“李某某”、“柯某某”、“某某机械公司”等四个,另11个证券账户则是通过配资协议进行特定交易操作,包括“金某某”、“黄某某”等。
在买入过程中,朱康军持股“峰值”高达3706万股,持股比例接近20%,其实早已超过第一大股东的“份额”。而其实际控制的四个账户于2014年12月19日累计持有量为1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9%,超过5%的举牌红线,朱康军亦未按规定进行披露。
与之呼应的是,记者查阅了博元2014年年报,截至当年12月底,柯华勇、 黄慧珍、金彩珠等自然人以单人500万股或以上的持股数量高居股东榜前列,持股比例分别为4.37%、3.91%、2.62%,均有可能正是朱康军的“马甲”。
巨额亏损并不能逃避处罚。根据处罚决定书,朱康军的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同时,朱康军超比例持股也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由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朱康军超比例持股未披露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其内幕交易行为处以罚款60万元;合计罚款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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