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航天科技收到深交所发布的监管函。经查,公司披露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154.75万元。根据公司2015年年报和公司关于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司2015年12月收到与收益相关的金华智慧车联网项目政府补助资金400万元,占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68%,公司对该事项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1.11.4条之规定。交易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深交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1.11.4条之规定。交易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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