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从沈阳市政府办公厅获悉,市政府印发《2017年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根据方案,今年沈阳市将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探索国企改革国资监管新模式。推进沈鼓集团上市,实现股权结构优化;推进东药集团深化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推进北方重工与央企战略重组;组建沈阳燃气集团,推进沈阳燃气股权改革;推进沈阳水务集团重组整合,打造集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地下水管理于一体的水务集团;深化副食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
据沈阳日报6月20日消息,《方案》指出,推进机床集团综合改革。将通过实施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定向增发、员工持股等举措,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结构优化。通过资产与资本重组,打造专注i5智能制造业务的沈机智能集团和专注ASCA高端产品及国际化经营的沈机国际集团,做强智能业务,做大国际市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双创产业集群,通过资产剥离等方式,探索承接传统产业新方式。
《方案》指出,“一企一策”推进重点国企改革。将推进沈鼓集团上市,实现股权结构优化。
推进东药集团深化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推进北方重工与央企战略重组。组建沈阳燃气集团,推进沈阳燃气股权改革。推进沈阳水务集团重组整合,打造集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地下水管理于一体的水务集团。深化副食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
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将出台《沈阳市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采取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及出资新设等多种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沈阳市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经营层人员实施办法》,开展市场化选聘经营层试点。
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将全力推进驻沈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和我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建立政府与企业合理分担机制,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7年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展处置国有工业类“僵尸企业”专项行动,通过重组、破产重整盘活资产、申请破产等方式,完成对“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
《方案》指出,要构建“市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三级架构管理体制。组建沈阳金控、沈阳城投、沈阳产投3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1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形成“3+1+N”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格局,研究改组组建航空产业、旅游产业等多个专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进国有资本管理专业化、市场化。出台《沈阳市国有资本授权经营管理办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授权,明确产权管理、资本运营等方面权限,提高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方案》要求,要厘清市国资委与企业权责边界,出台《沈阳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清单外事项由企业自主决策,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监管机制。出台《沈阳市市属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推进各部门所属企业脱钩,纳入全市统一监管体系,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出台《沈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办法》,按照竞争类、功能类、公益类,对全市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监管考核,由“政企、政资不分”的管理方式向“统一分类监管”转变。
据沈阳日报6月20日消息,《方案》指出,推进机床集团综合改革。将通过实施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定向增发、员工持股等举措,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结构优化。通过资产与资本重组,打造专注i5智能制造业务的沈机智能集团和专注ASCA高端产品及国际化经营的沈机国际集团,做强智能业务,做大国际市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双创产业集群,通过资产剥离等方式,探索承接传统产业新方式。
《方案》指出,“一企一策”推进重点国企改革。将推进沈鼓集团上市,实现股权结构优化。
推进东药集团深化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推进北方重工与央企战略重组。组建沈阳燃气集团,推进沈阳燃气股权改革。推进沈阳水务集团重组整合,打造集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地下水管理于一体的水务集团。深化副食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
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将出台《沈阳市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采取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及出资新设等多种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沈阳市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经营层人员实施办法》,开展市场化选聘经营层试点。
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将全力推进驻沈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和我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建立政府与企业合理分担机制,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7年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展处置国有工业类“僵尸企业”专项行动,通过重组、破产重整盘活资产、申请破产等方式,完成对“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
《方案》指出,要构建“市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三级架构管理体制。组建沈阳金控、沈阳城投、沈阳产投3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1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形成“3+1+N”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格局,研究改组组建航空产业、旅游产业等多个专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进国有资本管理专业化、市场化。出台《沈阳市国有资本授权经营管理办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授权,明确产权管理、资本运营等方面权限,提高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方案》要求,要厘清市国资委与企业权责边界,出台《沈阳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清单外事项由企业自主决策,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监管机制。出台《沈阳市市属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推进各部门所属企业脱钩,纳入全市统一监管体系,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出台《沈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办法》,按照竞争类、功能类、公益类,对全市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监管考核,由“政企、政资不分”的管理方式向“统一分类监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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