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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我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394万人

北京
2015-10-19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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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6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十二五"以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共安排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231亿元,搬迁贫困群众394万人,并因此带动用于工程建设的中央部门资金和地方投资、群众自筹资金近800亿元。

2001年以来,国家安排中央投资,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组织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扩大"的原则,实施范围由最初的内蒙古、贵州、云南、宁夏4省区,扩大到目前的17个省份。截至2015年,国家累计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补助投资363亿元,搬迁贫困群众680万余人。其中,2001至2010年,安排中央补助投资132亿元,搬迁贫困群众286万余人。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研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筹资方案。 据介绍,根据各有关省(区、市)摸底调查结果,并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初步调查结果充分衔接,"十三五"期间,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易地扶贫搬迁需求的约1000万人,主要分布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荒漠化地区,其中,西北荒漠化地区、高寒山区约300万人,西南高寒山区、石山区约400万人,中部深山区约300万人。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快编制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继续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强政策协调指导,更加注重精准扶持,因地制宜探索搬迁安置方式,加大安置区建设力度,强化移民技术培训,狠抓后续产业培育,促进迁出区生态恢复,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搬迁群众的生计和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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