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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推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鼓励措施

天津
2015-10-0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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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天津市农委获悉,为加快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天津市推出有关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鼓励措施,支持天津农业企业和农户进京开拓市场和赴冀投资农业。

据介绍,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方面,天津市支持地方特色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走出津门,以新、特、优农产品占领京津高端农产品消费市场。鼓励天津农业企业到河北省投资农业,支持天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河北省建设生产基地、原材料基地和深加工基地。天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河北省农户视同带动本市农户,按带动天津市农户数量进行考核,享受天津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关扶持政策。

在实施京津冀农产品基地协作建设工程方面,天津市以武清、宝坻、蓟县、宁河四个区县现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与北京市协作建设面向北京市场的新、特、名、优农产品生产基地。鼓励各类农产品生产流通主体在北京开设直营店、连锁店等,进一步扩大天津优质农产品在北京市场的占有率。到2017年,基地蔬菜产品供给量占北京常住人口消费量的15%,牛奶达到30%,其他主要菜篮子产品稳定在5%以上。积极引进优势畜禽种业,对在天津落户的优势畜禽种业予以支持。天津将在河北省建设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的高标准畜禽产品生产基地。天津还加强与河北省有关部门合作,直接参与河北省畜禽养殖业标准化改造提升,作为生产基地给予支持。

在加快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天津以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作为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的突破口,共同建立京津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盟,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共同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互相承认通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共同构建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互认体系。推动天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与北京、河北的有关平台相互接入,实施标准统一的农产品安全标志,实现区域内全程可追溯。到2017年,基本建立京津冀三地标准统一、结果互认、信息共享、合作执法、全程可追溯的区域一体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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