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8月30日电(周科、吕晟)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近日出台文件提出,在前海创新创业的载体单项可获得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助。
根据《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一年内同一运营机构可申报多个载体项目,单个创新载体累计获得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创业载体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创新创业载体所获得的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以及前海等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
细则要求,创新载体是指由深圳市及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在前海范围内实际经营并开展科技研发和产业化的平台载体,包括各级各类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创新中心、研究(发)中心(院、所、站)、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创业载体是指在前海范围内实际经营开展创业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科技型创新创意企业与企业家的产业发展场所等空间载体,包括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和科技产业园区等。
此外,创新创业载体还应符合前海发展目标和产业定位,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文化创意等前海重点发展的产业。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前海科技创新领域注册企业数量达到78692家,占前海企业注册总数的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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