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澳门1月25日电(记者李寒芳)澳门特区行政会25日完成讨论《修改第14/2004号行政法规〈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行政法规草案,行政法规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
2004年4月2日,澳门特区制定第14/2004号行政法规,宣布设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旨在配合澳门特区的科技政策的目标,对相关的教育、研究及项目的发展提供资助,组织机关包括信托委员会、行政委员会及监事会。除科研资助、科普资助等之外,这一基金还与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科技厅等开展了联合资助。
这次行政法规的修改主要包括:调整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的监督实体和信托委员会主席为经济财政司司长;增加推动和鼓励科技创新发展的措施,包括资助产业发展的研发、推广、创新项目,以及研发成果转化的科研项目等;调整项目顾问委员会的组成,以更精准地评审不同类型及领域的项目。
澳门特区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发展,继重组经济局为"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后,通过修改行政法规,将更有助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与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在科技创新链上形成上下游关系,共同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促进科研成果走向产业化。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