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月27日电(记者周颖)记者从广州南沙自贸区了解到,南沙获批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试点细则日前已出台,涵盖资本项目业务、经常项目业务等多方面。
在资本项目业务方面,根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南沙将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放宽试点区域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的额度限制,允许试点区域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一定额度内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要自主借用外债。
细则明确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简化外汇登记,允许其通过股权、债权等形式,在境内开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以外的各类投资活动(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除外)。细则还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
在推行经常项目业务便利化方面,细则明确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明确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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