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海南省人民政府10月13日消息,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
其中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正确的评价导向,坚持评价多维度、分类科学性、主体多元化,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到2025年,技术转移机构超过15家,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60亿,专业投资基金5家,逐步建成高质量成果供给有力、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机构活跃、转化渠道通畅、资源配置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转化体系,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其中,在建立科技成果评价与金融联动机制方面,包括以下内容:
推动成果评价与技术交易、银行信贷、创业投资、上市融资结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支持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参与科技成果评价。引导相关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对科技成果潜在经济价值、市场估值、市场发展前景和风险等进行商业化评价。鼓励面向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引用投融资机构的评价意见。
——大力发展专业投融资机构。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根据使用情况适时扩大“琼科贷补偿金”资金池规模,带动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社会资本投资早期科技成果。依托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重点园区建立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区,加快培育一批知名的创业投资机构,2025年,争取引进培育3—5家专业投资基金。
——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加快推进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建设。围绕海南省重点产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及担保机制,规范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以股权、债权投融资价值体现成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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