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远飞)3月15日起至3月31日,沈阳市将开展2024年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对在纳入沈阳市国家统计网直报单位库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发放8000万元的汽车消费补贴。

  消费补贴以“云闪付”App红包的形式发放,按购车发票金额分为4档,具体标准: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2000元;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3000元;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5000元;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6000元。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发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