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从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新疆“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编制完成,还编制了《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发展规划》《电化新疆工作方案》,以及新疆“十三五”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气、石化、煤化工、电网、农村电网、配电网、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地热等专项规划。
据新疆日报4月8日消息,还编制了自治区“十三五”配电网升级改造、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燃煤火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等3个专项实施方案。
2016年,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快推进阜康、拜城等地煤层气示范工程建设,引导煤层气勘探开发规模化、产业集群化发展。预计2016年,煤制天然气达11亿立方米。
同时,将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以阜康、拜城等矿区为重点,加快实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化矿区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提高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积极研究推进页岩气、油页岩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利用。
今年,自治区安排的440项重点项目中,以能源、交通、水利项目为主。为推进能源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已将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地(州、市)。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方面表示,已将光伏发电、余热余压发电等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将火电(含热电)项目,以及220千伏、750千伏输变电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按国家规定简化为用地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2项;将非跨界、非跨地(州、市)的5万千瓦以下水电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地(州、市);将年度计划内风电项目核准权限由委托核准改为正式下放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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