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读审议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请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该修订草案明确了股票发行注册制,确定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法律规则,健全了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同时,专章规定了投资者保护制度,尊重了证券行业的自治与创新,突出了监管者的简政放权,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善了跨境监管合作机制,提高了失信惩戒力度。
当市场预期一读之后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时,6月末以来的股市巨震,让前景变得不再明朗,随之而来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均没有《证券法》修订草案的内容,就连 10月30日至11月4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审议目录中,《证券法》修订草案也未被安排二读。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的惯例,下一次会议召开是2015年12月,这也就意味着《证券法》二审,最快会在12月进行,但其有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公开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一般来讲,修订草案的意见征求时间是一个月。
时间已然很紧。正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的公开表态,“《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二审最快也要12月,后面的三审以及出台只能等明年看了。”
据了解,此次《证券法》修订草案共16章338条,其中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单从修订数量就能看出本次证券法进行了全面的改动。据接近立法机关的相关人士表示,正因为本次修法内容多、变动大,内部需多次探讨予以确定,再加之股市的异常波动要更多研究经验教训,让按原计划8月二读的安排向后推迟。
证监会最近一次关于《证券法》修订的表态,是在9月18日。当日,针对“《证券法》修订已过一读阶段,目前修订进展情况如何?是否会根据最近市场情况变化作出个别修改或调整?”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回答:《证券法》的修订是证券市场的一件大事,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今年4月,《证券法》修订草案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审议。
邓舸表示,目前,立法机关正按照立法程序对修订草案进行研究完善。证监会将全力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相关工作,研究并反馈立法需求与意见建议。
《证券法》修订整体延后,将对注册制的推行产生直接影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表示,注册制改革的推进要以《证券法》的修订为前提,不过,作为“2015年资本市场改革的头等大事”,注册制改革已是箭在弦上,这一改革要求,已被写进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推进股票注册制改革应是水到渠成之事。
当市场预期一读之后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时,6月末以来的股市巨震,让前景变得不再明朗,随之而来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均没有《证券法》修订草案的内容,就连 10月30日至11月4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审议目录中,《证券法》修订草案也未被安排二读。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的惯例,下一次会议召开是2015年12月,这也就意味着《证券法》二审,最快会在12月进行,但其有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公开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一般来讲,修订草案的意见征求时间是一个月。
时间已然很紧。正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的公开表态,“《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二审最快也要12月,后面的三审以及出台只能等明年看了。”
据了解,此次《证券法》修订草案共16章338条,其中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单从修订数量就能看出本次证券法进行了全面的改动。据接近立法机关的相关人士表示,正因为本次修法内容多、变动大,内部需多次探讨予以确定,再加之股市的异常波动要更多研究经验教训,让按原计划8月二读的安排向后推迟。
证监会最近一次关于《证券法》修订的表态,是在9月18日。当日,针对“《证券法》修订已过一读阶段,目前修订进展情况如何?是否会根据最近市场情况变化作出个别修改或调整?”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回答:《证券法》的修订是证券市场的一件大事,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今年4月,《证券法》修订草案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审议。
邓舸表示,目前,立法机关正按照立法程序对修订草案进行研究完善。证监会将全力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相关工作,研究并反馈立法需求与意见建议。
《证券法》修订整体延后,将对注册制的推行产生直接影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表示,注册制改革的推进要以《证券法》的修订为前提,不过,作为“2015年资本市场改革的头等大事”,注册制改革已是箭在弦上,这一改革要求,已被写进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推进股票注册制改革应是水到渠成之事。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