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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 幕后股东浮现

中国证券网
2016-05-13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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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于5月11日在广州工商局完成注册。至此,加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国内仅有的两家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均已完成注册。今年3月1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在两地同时挂牌成立,当时前者已经完成注册,由国网全资控股。

  
据每日经济新闻5月13日报道,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批复,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落实国家西电东送战略,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间框架协议,开展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促进省间余缺调剂和清洁能源消纳,逐步推进南方区域市场融合。

  
业内认为,西电东送市场化交易的实质运行在即,东西部发电企业有望通过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参与市场化交易。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为张勉荣,此前曾任广东电网公司副总经理、海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和南方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

  
从权威人士获得的《关于成立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显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为市场主体提供交易的同时,按规定合理收费。此外,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后,相应撤销原南方电力交易中心。

  
通知提到,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南方电网公司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组建,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其中南方电网公司出资2001万元,持股比例为66.7%。

  
除了南方电网外,其他5名股东分别来自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南方五省区国有电力能源投资企业,分别是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但持股比例未公布。

  
此次参股的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此前也参股了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在其中占比为20%,贵州电网占比80%。目前在工商局完成登记的电力交易机构已达19家,除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属于南网外,其余17家均属国网系统。在国网所属的26个省级供电区域中,占全部省区的65%,且均采用了电网独资的形式。

  
此前发布的《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指出,可以采取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会员制等组织形式。其中,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交易机构,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第三方机构及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股。

  
资深电改观察人士展曙光分析,目前国网延续独资模式,南方电网采用相对控股模式,从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的80%持股到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66.7%,均属绝对控股,接下来的云南电力交易中心可能是相对控股。

  
5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同意云南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在交易机构的组建形式上,云南方案没有采用大多数交易机构所实行的电网独资或绝对控股的形式,而是电网相对控股,电源企业、用户企业、配售电企业等参股,按自愿的原则共同发起,这也是目前唯一一家明确采用“电网相对控股”的交易机构。

  
展曙光表示,最容易接受也是最公平就是会员制,但目前还没有出现,而接受程度最低且容易引起非议是独资,南网采取的电网控股模式则处于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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