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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欲推进与亚洲国家偿付能力监管交流与合作

昆明
2016-11-29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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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28日在昆明举行的亚洲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与合作研讨会上表示,中国作为亚洲保险市场的一员,愿意在完善自身偿付能力监管的同时,积极推进亚洲国家和地区偿付能力监管的交流与合作,携手实现保险业的发展共赢。

在亚洲偿付能力监管与合作研讨会上,来自泰国、巴基斯坦、斯里兰卡、老挝、菲律宾等10个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监管机构官员,围绕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主题,从新兴保险市场偿付能力体系、亚洲偿付能力监管合作、亚洲保险市场环境、共同面临的挑战等方面进行了讨论。

陈文辉说,亚洲作为新兴保险市场已经成为全球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近10年来,亚洲保险市场的规模占世界总规模的比例已经从20%提高到了30%,未来发展将依然强劲。亚洲国家和地区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合作既有良好基础,也有现实需要,合作前景十分广阔。中国作为亚洲保险市场的一员,始终抱着开放、交流、合作的心态,愿意在完善自身偿付能力监管的同时,积极推进亚洲国家和地区偿付能力监管的交流与合作,携手实现保险业的发展共赢。

陈文辉提出了亚洲偿付能力监管交流与合作的四点设想:一是建立亚洲国家和地区偿付能力监管交流的长效机制,定期分享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最新动态和实践成果,共同推进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二是探索亚洲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制定中的沟通协调机制,增强新兴市场的影响力,表达共同的利益诉求,更有效地参与国际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的制定;三是研究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的双边等效评估机制,提升各国保险监管效力,促进保险资本跨境流动,实现互利共赢;四是加强信息交换,完善监管协作机制,共同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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