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今日早上接受上证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证券法修订2015年4月进入一审,一审稿加大了信息披露的力度,加大了对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和关联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留下了发展的空间;同时也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增加了救济渠道;也加强了监管当局的监管手段。可以说,一审稿在前述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我个人认为,证券法修法的一些关键问题,比如证券定义的扩展(如集合投资计划是属于证券)和在综合经营背景下如何实行功能监管,当时就没有达成共识。”吴晓灵指出,“在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后,对很多问题有了成功的经验,也有了更多的争议,比如说如何对待金融衍生品、如何对待股指期货等等。经过了近两年的研究,应该说在很多问题上取得了一些共识,起码对于一审稿中的一些内容,比如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打击造假,保护投资者,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中介机构责任,增加监管手段等内容,估计应该保持下来,而且能够有所前进。但对于注册制、功能监管、对于证券定义的扩展等问题,因为牵涉到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等更深层次的问题,因而在二审稿能否达成共识,有所前进,现在还无法确定。”
“但我个人认为,证券法修法的一些关键问题,比如证券定义的扩展(如集合投资计划是属于证券)和在综合经营背景下如何实行功能监管,当时就没有达成共识。”吴晓灵指出,“在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后,对很多问题有了成功的经验,也有了更多的争议,比如说如何对待金融衍生品、如何对待股指期货等等。经过了近两年的研究,应该说在很多问题上取得了一些共识,起码对于一审稿中的一些内容,比如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打击造假,保护投资者,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中介机构责任,增加监管手段等内容,估计应该保持下来,而且能够有所前进。但对于注册制、功能监管、对于证券定义的扩展等问题,因为牵涉到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等更深层次的问题,因而在二审稿能否达成共识,有所前进,现在还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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