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24日在“2017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畅谈了对金融创新的看法,认为真正服务实体经济、风险可控的金融创新还远远不足,同时提到在金融创新过程中,要加强和补齐金融监管制度和规则的短板。他还指出,银监会要加强和保监会、证监会以及人民银行的沟通和协调,建立更加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消除监管真空和监管空白。
银行监管始终面临非常重大的挑战,如何处理支持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支持金融创新和加强金融监管的关系是两个重要方面。
王兆星说,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目前金融创新是否已经过度,还是严重不足和严重滞后;二是在当前更加强调防范金融风险的背景下,要不要继续支持和继续推进金融创新;三是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基础上,未来银行业金融创新的方向和重点在哪里;四是银行监管部门在金融创新过程的角色和职责是什么。
针对上述问题,王兆星表示,最近几年金融创新日新月异,有资本工具的创新、资产证券化的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还产生了很多类金融机构和类金融业务,影子银行快速发展,体系外金融野蛮生长。一方面,这些创新有利于提升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增强银行体系的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提升对金融消费者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很多金融风险和金融乱象,给金融体系、银行体系安全稳定带来一定的冲击甚至是威胁。
“我认为,真正服务实体经济、服务金融消费者、风险可控和受到有效监管的金融创新还远远不足,表现在有助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产业向中高端发展、中国由金融大国变成金融强国等方面的金融创新仍然不足。一些伪金融创新、假金融创新、非良性金融创新,逃避监管进行套利,带来金融风险扩大、金融自我循环、脱实向虚和金融自身的泡沫,对这些创新要加以限制和规范。”王兆星表示。
王兆星认为,在防范金融风险更加重要的背景下应该继续大力推进金融创新,提升经济、金融乃至银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国际竞争力,尤其是有益于提升对实体经济服务能力和改进金融消费者服务质量水平的创新。对有利于银行自身规避风险、管控风险和提升风险抵御能力的金融创新,必须给予大力推进。
至于如何判断当今和未来银行业金融创新的方向和重点,王兆星表示,首先,要不断增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不断改进和提升对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投资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其次,为了更好防范金融风险,需要更加先进、更加有效的金融工具、金融手段、金融方式、金融模型以及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再次,金融创新应该服务和支持产业向中高端发展,有利于发展绿色经济、普惠金融,改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以及对“三农”更好的服务和支持。此外,要提升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力和在金融全球化过程当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也需要银行业提高创新能力,推动中国从金融大国迈向金融强国。
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对于银行监管者的角色和职责定位问题,王兆星表示:“我们要判断和识别哪些是有益的、良性的金融创新,哪些是真正需要和期待的金融创新,哪些是伪创新、假创新和非良性创新。”
作为银行监管者,王兆星表示,首先要加强和补齐金融监管制度和规则的短板,填补金融规则、制度、标准的空白,使所有的金融活动、金融风险都在金融规则和制度的监管范围内。其次,银监会要加强和保监会、证监会以及人民银行的沟通和协调,要建立更加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信息有效共享,消除监管真空和监管空白。再次,要确保金融机构的创新风险可控,对所有金融活动过程当中的风险及时识别、及时判断、及时评估、及时控制和有效防范。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体系、机制、手段、工具。从董事会到管理层都必须要对金融风险有效识别和管控。
王兆星认为银行监管部门必须能够及时、有效识别评估各类金融活动、各类金融业务、各种金融创新所可能形成的风险,然后有针对性地要求银行增强对这些风险的识别和防控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包括提高拨备、增加资本等。同时,监管部门要对金融机构进行穿透式的监管。
银行监管始终面临非常重大的挑战,如何处理支持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支持金融创新和加强金融监管的关系是两个重要方面。
王兆星说,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目前金融创新是否已经过度,还是严重不足和严重滞后;二是在当前更加强调防范金融风险的背景下,要不要继续支持和继续推进金融创新;三是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基础上,未来银行业金融创新的方向和重点在哪里;四是银行监管部门在金融创新过程的角色和职责是什么。
针对上述问题,王兆星表示,最近几年金融创新日新月异,有资本工具的创新、资产证券化的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还产生了很多类金融机构和类金融业务,影子银行快速发展,体系外金融野蛮生长。一方面,这些创新有利于提升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增强银行体系的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提升对金融消费者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很多金融风险和金融乱象,给金融体系、银行体系安全稳定带来一定的冲击甚至是威胁。
“我认为,真正服务实体经济、服务金融消费者、风险可控和受到有效监管的金融创新还远远不足,表现在有助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产业向中高端发展、中国由金融大国变成金融强国等方面的金融创新仍然不足。一些伪金融创新、假金融创新、非良性金融创新,逃避监管进行套利,带来金融风险扩大、金融自我循环、脱实向虚和金融自身的泡沫,对这些创新要加以限制和规范。”王兆星表示。
王兆星认为,在防范金融风险更加重要的背景下应该继续大力推进金融创新,提升经济、金融乃至银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国际竞争力,尤其是有益于提升对实体经济服务能力和改进金融消费者服务质量水平的创新。对有利于银行自身规避风险、管控风险和提升风险抵御能力的金融创新,必须给予大力推进。
至于如何判断当今和未来银行业金融创新的方向和重点,王兆星表示,首先,要不断增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不断改进和提升对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投资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其次,为了更好防范金融风险,需要更加先进、更加有效的金融工具、金融手段、金融方式、金融模型以及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再次,金融创新应该服务和支持产业向中高端发展,有利于发展绿色经济、普惠金融,改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以及对“三农”更好的服务和支持。此外,要提升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力和在金融全球化过程当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也需要银行业提高创新能力,推动中国从金融大国迈向金融强国。
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对于银行监管者的角色和职责定位问题,王兆星表示:“我们要判断和识别哪些是有益的、良性的金融创新,哪些是真正需要和期待的金融创新,哪些是伪创新、假创新和非良性创新。”
作为银行监管者,王兆星表示,首先要加强和补齐金融监管制度和规则的短板,填补金融规则、制度、标准的空白,使所有的金融活动、金融风险都在金融规则和制度的监管范围内。其次,银监会要加强和保监会、证监会以及人民银行的沟通和协调,要建立更加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信息有效共享,消除监管真空和监管空白。再次,要确保金融机构的创新风险可控,对所有金融活动过程当中的风险及时识别、及时判断、及时评估、及时控制和有效防范。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体系、机制、手段、工具。从董事会到管理层都必须要对金融风险有效识别和管控。
王兆星认为银行监管部门必须能够及时、有效识别评估各类金融活动、各类金融业务、各种金融创新所可能形成的风险,然后有针对性地要求银行增强对这些风险的识别和防控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包括提高拨备、增加资本等。同时,监管部门要对金融机构进行穿透式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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