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不如行动。
8月7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对债转股实施机构的设立、业务范围和风险管理作出规定,实施机构主要从事债转股及其相关配套支持业务。目前,建设银行债转股实施机构已经开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的债转股实施机构均已批复筹建,交通银行则处于拟成立阶段。
在整体签约规模上,建设银行为5442亿元,并居五大行首位;农业银行签约规模也达到了2300亿元,两家银行的签约规模合计达到了7742亿元。工商银行披露的与山东黄金集团、广州越秀集团等十余家企业签约金额总和也在1500亿元左右,加上中国银行的数据,五大行债转股签约规模应该已经突破万亿元。
建行领跑
近日,银监会召开的2017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提出,下半年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要有新贡献,积极推动债转股落地实施,有效支持去产能、去杠杆。从2017年4月起,银监会陆续发文同意筹建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认为,债转股实施机构不是AMC的简单重复。与AMC类似,高门槛的设立条件保证了债转股的有序推进,但债转股实施机构被限定在了债转股相关的操作领域当中。综合来看,看好债转股实施机构对银行中长期的影响。征求意见中,尚未提到资本金占有和消耗,短期内,债转股可能会对银行资本金造成压力,但随着项目推进,市场化债转股机制的不断完善,实施机构不仅为银行处理隐形不良资产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也为银行综合化经营奠定了基础。
数据显示,目前银行的债转股签约企业超过50家,以国企为主,签约规模大概占总规模的98%左右,特别是省属国企最多;央企排名其次。债转股企业涉及行业包括煤炭、钢铁、交通运输、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等。在签约项目中,总资产超千亿元的企业占67.86%,是上市公司或下属企业有上市公司的个数达占比超过八成,为债转股之后的股权退出做了有利的铺垫。
银行方面,仍以五大行为主,建行居首。截至7月底,建设银行已与41家企业签订总额5442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协议,到位资金488亿元。截至目前,农业银行已经与15家企业签署总额约2300亿元债转股合作协议。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开业仪式上表示,建信投资是首家银行系的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实施机构,这标志着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已从试点实施阶段转入成规模推广阶段。
工商银行方面,根据已经披露签约的债转股框架协议,与山东黄金集团、广州越秀集团、 广东省水电集团、山钢集团等十余家企业的债转股框架协议金额也超过了1500亿元。
交通银行与阳煤集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中国建材等企业签约的债转股规模也有千亿元。而中国银行目前在五家大行中,披露出来的债转股签约数量较少,但不排除半程发力。
除五大行外,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也较为积极,兴业银行与鞍钢集团签订百亿元规模的债转股基金合作协议,陕煤化集团等与北京银行签署100亿元规模的市场化债转股合作协议。
民生证券认为,按照规定,实施机构要满足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等指标要求;实施机构资本金100亿元起,由银行作为主出资人,将实施机构并表管理;其他机构(包括非金融机构)可以参股;新设实施机构可以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向合格投资者募资,可以发行债券。其中,100亿元对于中小行而言新设难度大,预计仍要通过其他实施机构。
关注类贷款易操作
由于政策的出台,多家机构看好下半年债转股加速落地。川财证券研报认为,国企“债转股”未来或超预期。其认为,引导资金脱虚入实的导向,实际上最终的导向是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符合国家战略导向的重点领域中。每一轮国企改革共同的特点都是释放要素的红利对冲周期的下行。
平安证券研报也认为,新规颁布将推进银行债转股落地加快,条件及业务范围的明确为未来更多银行发起设立债转股实施机构铺平了道路。
光大银行资管部人士近日对本报记者表示,一般来说,银行会选择无故意违约或转移资产且流动性较好的龙头企业;资产方面,银行更愿意选择正常类或者关注类贷款,不良资产转股,涉及到议价,企业和银行很难达成一致,而相对优质资产则没有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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