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保监会公布前10个月保费数据,“134号文”落地首月的寿险公司经营变化情况也随之显现。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显示,10月份寿险公司合计原保费环比增长-38.6%,万能险环比增长-11.4%,规模保费(原保费+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环比增长-34.2%。
从保险公司来看,10月份,有69家寿险公司单月原保费较9月份出现下滑,在可对比的84家险企中占比82%;有48家万能险出现环比下滑,占有该项业务收入险企(66家)的73%;有69家规模保费出现环比下滑,在可对比的84家险企中占比82%。
八成险企保费环比下滑
保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134号文)开始显效。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显示,10月份寿险公司合计原保费环比增长-38.6%,万能险环比增长-11.4%,规模保费环比增长-34.2%。从保险公司来看,10月份,有69家寿险公司单月保费较9月份出现下滑;有48家万能险环比下滑;有69家规模保费环比下滑。
从中外资寿险公司对比来看,“134号文”对中资寿险公司的影响大于外资寿险公司。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10月份单月,中资寿险公司原保费环比增长-39.8%,而外资寿险公司该项增速为-25.6%;中资寿险公司万能险环比增速为-12.5%,而外资寿险公司为20.8%;中资寿险公司规模保费环比增速为-35.2%,而外资寿险公司-21.4%。
从保险公司来看,10月份单月,原保费排名前10位的险企为平安寿险、国寿股份、太保寿险、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华夏人寿、富德生命人寿、阳光人寿、恒大人寿,原保费环比增速分别为-11.6%、-58.5%、-31.7%、-42.1%、-42.9%、-27.4%、-47.2%、-42.9%、-28.0%、-10.0%。
从规模保费来看,10月份单月规模保费排名前十的险企分别为平安寿险、国寿股份、安邦人寿、华夏人寿、太保寿险、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恒大人寿、阳光人寿,规模保费分别为296.1亿元、231.7亿元、157.8亿元、96.4亿元、94.2亿元、86.3亿元、75.3亿元、63.7亿元、37.5亿元、35.8亿元。对比来看,单月规模保费与原保费座次变化较大。
平安证券分析师缴文超表示,10月份单月增速的下降在意料之内,主要是由于9月份各家险企季度末冲业绩以及炒停垫高当期保费收入,叠加10月份新产品推出市场需要一定的时间接受,而各家险企也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明年开门红的准备上,预计寿险业务后两月保费收入环比基本持平。
同比来看,10月份单月寿险公司原保费同比微增0.2%,万能险同比下滑23%,规模保费同比下滑9.8%。从保险公司来看,10月份,有25家寿险公司原保费出现同比下滑;有37家万能险保费出现同比下滑;有33家规模保费出现同比下滑。
“134号文”考验险企开门红
事实上,相比“134号文”对险企10月份业绩的影响,寿险公司更关注“134号文”对2018年开门红(业界一般将一年中的第一季度或第1个月定为开门红阶段)的影响。
从对险企开门红产品的影响来看,“134号文”主要规定为: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的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的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在134号文下发前,带有快返责任的年金和两全险以及附加万能险是险企开门红期间销售的主要产品形态,此类产品的优势在于通过快返责任吸引客户、促进销售,通过万能账户留存资金,同时增加客户收益。
而自134号文落地之后,此前热销“年金(主险)+万能险(附加型)”这一产品组合转换为“年金+万能”双主险形态。双主险形态使得保险产品与其他理财金融产品差异化显现,有利于消费者认识保险本质,根据自身需求规划资金配置,但也使得险企销售难度加大。
“在过去,对于快速返还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意味着更多的包装话术,更加容易与客户沟通,意味着资金更快地进入万能账户,享受万能结算,从而实现资金更加快速的增值。而“134号文”落地后,每年返还金额不得超过20%保费,意味着类似“即领即返生存金”、“祝寿金”、“教育金”功能难以包装,同时从客户的角度考虑,由于前五年不得给付生存金,因此购买时会有增加对流动性的顾虑。”东北证券研报表示。
从消费者开门红期间颇为关注收益性来看,新规下对万能型(主险)的保障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直观上看,以每年转入1000元为例,按万能账户年复利4.5%,30年后账户价值约为6.4万元,而当扣除保障成本(实务中会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加不断提升)后,期末账户价值仅为5.42万元,因此单纯从理财的角度向客户推荐时,难度或将加大,因此,新规将进一步考验各寿险公司业务员专业销售能力以及对产品的掌握程度。
从保险公司来看,10月份,有69家寿险公司单月原保费较9月份出现下滑,在可对比的84家险企中占比82%;有48家万能险出现环比下滑,占有该项业务收入险企(66家)的73%;有69家规模保费出现环比下滑,在可对比的84家险企中占比82%。
八成险企保费环比下滑
保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134号文)开始显效。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显示,10月份寿险公司合计原保费环比增长-38.6%,万能险环比增长-11.4%,规模保费环比增长-34.2%。从保险公司来看,10月份,有69家寿险公司单月保费较9月份出现下滑;有48家万能险环比下滑;有69家规模保费环比下滑。
从中外资寿险公司对比来看,“134号文”对中资寿险公司的影响大于外资寿险公司。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10月份单月,中资寿险公司原保费环比增长-39.8%,而外资寿险公司该项增速为-25.6%;中资寿险公司万能险环比增速为-12.5%,而外资寿险公司为20.8%;中资寿险公司规模保费环比增速为-35.2%,而外资寿险公司-21.4%。
从保险公司来看,10月份单月,原保费排名前10位的险企为平安寿险、国寿股份、太保寿险、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华夏人寿、富德生命人寿、阳光人寿、恒大人寿,原保费环比增速分别为-11.6%、-58.5%、-31.7%、-42.1%、-42.9%、-27.4%、-47.2%、-42.9%、-28.0%、-10.0%。
从规模保费来看,10月份单月规模保费排名前十的险企分别为平安寿险、国寿股份、安邦人寿、华夏人寿、太保寿险、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恒大人寿、阳光人寿,规模保费分别为296.1亿元、231.7亿元、157.8亿元、96.4亿元、94.2亿元、86.3亿元、75.3亿元、63.7亿元、37.5亿元、35.8亿元。对比来看,单月规模保费与原保费座次变化较大。
平安证券分析师缴文超表示,10月份单月增速的下降在意料之内,主要是由于9月份各家险企季度末冲业绩以及炒停垫高当期保费收入,叠加10月份新产品推出市场需要一定的时间接受,而各家险企也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明年开门红的准备上,预计寿险业务后两月保费收入环比基本持平。
同比来看,10月份单月寿险公司原保费同比微增0.2%,万能险同比下滑23%,规模保费同比下滑9.8%。从保险公司来看,10月份,有25家寿险公司原保费出现同比下滑;有37家万能险保费出现同比下滑;有33家规模保费出现同比下滑。
“134号文”考验险企开门红
事实上,相比“134号文”对险企10月份业绩的影响,寿险公司更关注“134号文”对2018年开门红(业界一般将一年中的第一季度或第1个月定为开门红阶段)的影响。
从对险企开门红产品的影响来看,“134号文”主要规定为: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的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的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在134号文下发前,带有快返责任的年金和两全险以及附加万能险是险企开门红期间销售的主要产品形态,此类产品的优势在于通过快返责任吸引客户、促进销售,通过万能账户留存资金,同时增加客户收益。
而自134号文落地之后,此前热销“年金(主险)+万能险(附加型)”这一产品组合转换为“年金+万能”双主险形态。双主险形态使得保险产品与其他理财金融产品差异化显现,有利于消费者认识保险本质,根据自身需求规划资金配置,但也使得险企销售难度加大。
“在过去,对于快速返还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意味着更多的包装话术,更加容易与客户沟通,意味着资金更快地进入万能账户,享受万能结算,从而实现资金更加快速的增值。而“134号文”落地后,每年返还金额不得超过20%保费,意味着类似“即领即返生存金”、“祝寿金”、“教育金”功能难以包装,同时从客户的角度考虑,由于前五年不得给付生存金,因此购买时会有增加对流动性的顾虑。”东北证券研报表示。
从消费者开门红期间颇为关注收益性来看,新规下对万能型(主险)的保障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直观上看,以每年转入1000元为例,按万能账户年复利4.5%,30年后账户价值约为6.4万元,而当扣除保障成本(实务中会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加不断提升)后,期末账户价值仅为5.42万元,因此单纯从理财的角度向客户推荐时,难度或将加大,因此,新规将进一步考验各寿险公司业务员专业销售能力以及对产品的掌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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