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立理财子公司上迟迟按兵不动的国有四大行终于迈出了关键一步。11月15日,中国银行公告称,将出资不超过100亿元发起设立中国银行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银行理财”,最终以监管机构认可及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作为中行所属的一级全资子公司管理。
这是四大行中第一家宣布拟成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目前,暂无银行理财子公司被监管部门核准设立,但已有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15家银行公告将会设立理财子公司。
作为银行理财领域的“大户”,四大行在设立理财子公司的问题上却显得进展缓慢,其背后的原因既牵扯到集团已有下属公募基金公司的协调问题,又有理财子公司成立后如何与母公司资源联动、利益分配的探索。但实际上,这不仅是大行所面临的问题,也是绝大多数银行资管部独立出来后都要面对的问题。
资本金充足与刚兑无关
中行公告称,中国银行理财注册资本拟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注册地为北京,持股比例为100%。中国银行理财经营范围为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告还称,该次投资是中国银行为满足监管机构的最新要求、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本行理财业务的组织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隔离,更好地实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服务宗旨。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透露,《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反应整体积极正面,本月下旬将正式发布。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理财新规,《办法》在销售门槛、销售渠道和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都有所放松,向公募基金的相关管理规定看齐。这无疑对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带来不小吸引力。
《办法》也对理财子公司资本金规模设置了要求,即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从目前已公布的设立理财子公司的计划看,多数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拟出资规模均远高于10亿元,如股份制银行普遍将拟出资规模设在50亿元左右,交通银行为80亿,浦发银行和中行甚至均为100亿元。
北京一大行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尽管《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理财规模与子公司资本金大小挂钩,但在打破刚性兑付的监管要求下,监管态度还是希望理财子公司的理财规模能匹配适宜水平的资本金。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资本金与刚性兑付是两码事,资本金充足对任何金融机构都是好事,意味着机构的公信度较高。像国有大行动辄上万亿的理财规模,百亿规模的资本金并不多,但这并不意味着要靠资本金来保刚性兑付,资本金仅代表着金融机构应对风险和市场挑战的能力。
国有行为何进展缓慢?
相比于中小银行,国有大行在设立理财子公司方面显得进展缓慢。不少业内人士分析,这可能涉及与其已有下属公募基金公司的协调问题等。
四大行旗下均有公募基金,如工银瑞信、农银汇理、中银基金和建信基金。因此,有观点认为,如果再设立理财子公司,则面临着同质化竞争和资源浪费的问题。
“国有大行已经实现了大型集团化运作,旗下有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若再单独设立银行资管子公司,势必会与其他兄弟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业务有交叉,如何整合这些公司的资管业务,现在都还在探讨。对我们银行资管部来说,我们不希望因为要设立子公司,使得自己的业务资源变弱。因此,如何设计机制,保障资管子公司设立后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是个重大课题。”另一国有大行人士称。
该国有大行人士还补充道,该行未来可能在成立资管子公司的同时,总行层面仍保留资管部。在分工方面,子公司负责理财运营,资管部负责管理。
曾刚则认为,首先,理财子公司业务范围与公募基金不完全重叠,从《办法》看,前者的业务范围可能比后者还要大。其次,理财子公司预计基本都是银行独资控股,公募基金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则更加多元化,因此,理财子公司服从全行战略的便利性和可能性更大,公募基金子公司会更独立地面向市场发展。此外,从实际发展情况看,银行的公募基金子公司与母行业务协同程度并不十分紧密,这也与监管主体不同有关。
“理财子公司脱胎于银行内部,又是银行全资控股,且监管主体与母行一致,个人觉得,理财子公司还是有差异化发展空间的。”曾刚说。
这是四大行中第一家宣布拟成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目前,暂无银行理财子公司被监管部门核准设立,但已有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15家银行公告将会设立理财子公司。
作为银行理财领域的“大户”,四大行在设立理财子公司的问题上却显得进展缓慢,其背后的原因既牵扯到集团已有下属公募基金公司的协调问题,又有理财子公司成立后如何与母公司资源联动、利益分配的探索。但实际上,这不仅是大行所面临的问题,也是绝大多数银行资管部独立出来后都要面对的问题。
资本金充足与刚兑无关
中行公告称,中国银行理财注册资本拟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注册地为北京,持股比例为100%。中国银行理财经营范围为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告还称,该次投资是中国银行为满足监管机构的最新要求、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本行理财业务的组织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隔离,更好地实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服务宗旨。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透露,《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反应整体积极正面,本月下旬将正式发布。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理财新规,《办法》在销售门槛、销售渠道和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都有所放松,向公募基金的相关管理规定看齐。这无疑对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带来不小吸引力。
《办法》也对理财子公司资本金规模设置了要求,即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从目前已公布的设立理财子公司的计划看,多数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拟出资规模均远高于10亿元,如股份制银行普遍将拟出资规模设在50亿元左右,交通银行为80亿,浦发银行和中行甚至均为100亿元。
北京一大行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尽管《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理财规模与子公司资本金大小挂钩,但在打破刚性兑付的监管要求下,监管态度还是希望理财子公司的理财规模能匹配适宜水平的资本金。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资本金与刚性兑付是两码事,资本金充足对任何金融机构都是好事,意味着机构的公信度较高。像国有大行动辄上万亿的理财规模,百亿规模的资本金并不多,但这并不意味着要靠资本金来保刚性兑付,资本金仅代表着金融机构应对风险和市场挑战的能力。
国有行为何进展缓慢?
相比于中小银行,国有大行在设立理财子公司方面显得进展缓慢。不少业内人士分析,这可能涉及与其已有下属公募基金公司的协调问题等。
四大行旗下均有公募基金,如工银瑞信、农银汇理、中银基金和建信基金。因此,有观点认为,如果再设立理财子公司,则面临着同质化竞争和资源浪费的问题。
“国有大行已经实现了大型集团化运作,旗下有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若再单独设立银行资管子公司,势必会与其他兄弟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业务有交叉,如何整合这些公司的资管业务,现在都还在探讨。对我们银行资管部来说,我们不希望因为要设立子公司,使得自己的业务资源变弱。因此,如何设计机制,保障资管子公司设立后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是个重大课题。”另一国有大行人士称。
该国有大行人士还补充道,该行未来可能在成立资管子公司的同时,总行层面仍保留资管部。在分工方面,子公司负责理财运营,资管部负责管理。
曾刚则认为,首先,理财子公司业务范围与公募基金不完全重叠,从《办法》看,前者的业务范围可能比后者还要大。其次,理财子公司预计基本都是银行独资控股,公募基金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则更加多元化,因此,理财子公司服从全行战略的便利性和可能性更大,公募基金子公司会更独立地面向市场发展。此外,从实际发展情况看,银行的公募基金子公司与母行业务协同程度并不十分紧密,这也与监管主体不同有关。
“理财子公司脱胎于银行内部,又是银行全资控股,且监管主体与母行一致,个人觉得,理财子公司还是有差异化发展空间的。”曾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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