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2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银保监会表示,为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促进银行业竞争力提升,增强外资银行风险抵御能力,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作出修改。
从修改内容看,共有18项,其中包括增加外国银行向中国境内分行拨付的营运资金合并计算;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业务适用报告制;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有外商独资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的,该外国银行分行只能从事批发业务等相关要求。
据了解,今年以来,银保监会持续推进银行业保险业各项开放措施落地实施,已经受理和批准多项市场准入申请。
银保监会表示,为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促进银行业竞争力提升,增强外资银行风险抵御能力,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作出修改。
从修改内容看,共有18项,其中包括增加外国银行向中国境内分行拨付的营运资金合并计算;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业务适用报告制;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有外商独资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的,该外国银行分行只能从事批发业务等相关要求。
据了解,今年以来,银保监会持续推进银行业保险业各项开放措施落地实施,已经受理和批准多项市场准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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