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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通报制度

中国财富网
2019-01-11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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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防范人身保险产品风险,银保监会昨日表示,已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通报制度,定期通报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行业共性和个性问题,督促行业认真整改,不断提升产品开发水平。

为此,银保监会通报了2018年5月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和近期监管备案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包括产品专项核查清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从近期产品备案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涉及招商仁和人寿、中意人寿、吉祥人寿、安邦人寿等24家人身险公司。

银保监会指出,在产品专项核查清理中,发现三类问题,包括个别公司存在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产品开发设计和销售宣传“两张皮”、条款设计表述不利于消费者理解,如吉祥人寿一年前即已停止销售的某产品,被媒体报道仍有相关产品宣传介绍,显示为可购买状态,公司对产品销售宣传行为的管控存在明显疏漏。

而从产品备案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来看,也存在三大类。一是将审批类产品作为备案产品报送、责任设计不符合有关监管要求、个别产品存在设计雷同或不具备保险属性、报备材料内容不齐全;二是产品条款设计不合规、不公平,包括条款表述不规范、条款表述前后不一、理赔材料要求不合理;三是费率厘定、精算假设不合规、不科学,包括个别产品存在较大利率风险、个别产品存在“长险短做”风险。

银保监会表示,各人身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设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认真对照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切实履行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对通报的问题,各公司要引以为戒,加大产品管理力度,提高产品管理能力,强化内控管理流程,规范销售宣传行为,严格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做好产品开发设计和经营管理工作。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保险与社保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表示,建立产品通报制度,反映出银保监会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加强产品和市场行为监管,帮助消费者实现知情权;公开保险公司名称和大类产品名称对个体公司更有威慑力;促进全行业改善不规范行为,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基础性条件。同时,他建议通报制度常态化。

银保监会指出,下一步,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要求,继续对各公司报备产品进行严格核查,定期通报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产品开发设计偏离保险本源,报备产品违反有关监管规定,以及仍涉及负面清单或问题通报中列明的不合理、不规范情形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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