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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完成

北京
2015-11-09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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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登记发证数据6日由国家海洋局移交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我国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全部完成。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移交仪式上说,在国家林业局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登记资料全部移交之后,国家海洋局将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登记发证数据移交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并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全部完成,标志着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规,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包括国有重点林区林地、森林林木的登记发证,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的登记发证,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登记发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过去分散在林业、海洋、土地等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的这些国家级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

王广华说,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移交整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前提。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集约化管理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防止重复投入、方便社会利用。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全部完成,将为各地做出示范,有效促进地方相关数据资料及时移交并迅速整合,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

国家海洋局数据显示,自2002年至2015年9月底,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登记现状数据共706宗,包含约4.7万条数据和3200多个图片,确权用海面积约8.5万公顷。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对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促进海洋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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