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 > 大宗商品

大商所将调整相关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

大连
2016-09-07 17:12

已收藏

大连商品交易所日前宣布,在中秋节放假前后对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作出调整。

大商所决定,自9月13日结算时起,将豆油和棕榈油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7%;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19日恢复交易后,自豆油和棕榈油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上述两个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和5%。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评论区

最新评论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