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7800家既未提交法律意见书也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机构1日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加上5月1日被注销机构以及期间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的机构,自2月5日《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实施以来,超过1万家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被注销。
根据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5月1日前仍未备案的,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8月1日前仍未备案的,协会也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表示,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但也出现了私募基金管理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一些机构滥用登记备案信息非法自我增信,一些机构甚至以私募基金为名从事非法集资等问题。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重申,依据公告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不是对相关机构的自律处分。公
告实施以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一直按规定正常开展,相关工作从未停止或暂停。被注销登记的机构有真实业务需要,可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公告要求,重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此次"注销"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并公示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机构超过1.6万家。在所有登记机构中,已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机构超过1.2万家,备案私募基金产品超过4万只,认缴规模约7.8万亿,实缴规模约6.5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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