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交所获悉,为加强上市基金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近日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07年)》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现公开向市场征求意见。
据上交所介绍,本次《规则》重点修订了四大方面内容:一是完善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安排,包括首次明确了迷你基金终止上市的触发条件和处理程序,增加了终止上市观察期和持续的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公告要求,并引入分类监管的思路,对分级基金实施更严格的退市条件;二是加强自律监管,防范基金风险,包括基金运作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对违反《规则》相关人员增加自律监管措施;三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规定结构复杂、风险较高基金上市时应当有符合上交所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基金管理人及会员应当加强上述基金的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四是优化业务办理,简化基金上市申请材料,缩减上市申请的办理时限,大幅精简和优化信息披露章节的内容。
上交所表示,本次《规则》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日。下一步,上交所将根据市场各方意见,及时对《规则》进行完善。
据上交所介绍,本次《规则》重点修订了四大方面内容:一是完善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安排,包括首次明确了迷你基金终止上市的触发条件和处理程序,增加了终止上市观察期和持续的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公告要求,并引入分类监管的思路,对分级基金实施更严格的退市条件;二是加强自律监管,防范基金风险,包括基金运作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对违反《规则》相关人员增加自律监管措施;三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规定结构复杂、风险较高基金上市时应当有符合上交所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基金管理人及会员应当加强上述基金的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四是优化业务办理,简化基金上市申请材料,缩减上市申请的办理时限,大幅精简和优化信息披露章节的内容。
上交所表示,本次《规则》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日。下一步,上交所将根据市场各方意见,及时对《规则》进行完善。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