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下称新规),10月1日起施行。相比征求意见稿,新规中大部分条款为首次提出,并专门针对货币基金制定了特别规定。新规对有着1.43万亿元规模的余额宝会带来何种影响,成为业内最为关注的焦点。对此,天弘基金独家回应上海证券报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贯彻落实,一如既往地把流动性管理放在最首要位置。业内人士称,可以预见的是,未来超大规模货币基金加速扩张的势头可能就此终结。
剑指流动性风险 余额宝成关注焦点
此次出台的新规中,最引人注目的内容是针对货币基金的特别规定。相关条款主要分三类:第一类针对客户集中度较高的货币基金,对其会计核算方式、平均剩余期限与平均剩余存续期上限、流动性资产占比等方面进行规定。第二类限制货币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流动性资产占比、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和投资主体集中度等。第三类意在引导货币基金规模的适度增长。
具体来看,新规要求同一管理人所管理的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基金,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超过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对于管理人风险准备金不符合要求的,不仅要求不得新设货币基金和理财基金,还增加了将管理人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提升至20%以上的规定。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表示,按此计算,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募基金货币基金规模是51198.06亿元,这就意味着全行业需要256亿风险准备金应对货币基金规模。
余额宝或将首当其冲。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余额宝规模不断膨胀,从去年底的8082.93亿元猛增至1.43万亿元,半年增幅高达77%。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按照新规,天弘基金若没有提取不少于71亿的风险准备金,那么,从11月起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就将提升至20%。
不仅如此,新规第三十四条中还规定,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10%。如果据此执行,往后以余额宝为首的货币基金流动性将进一步改善,风险隐患降低,但做高收益率的难度将明显增加。
但新规也考虑到基金的个体差异,留出了适度的调整空间。除了6个月的过渡期以外,第二十九条提出“200倍风险准备金”的同时,说明可结合基金管理人对货币基金的合规运作情况、风险管理水平与申购赎回机制安排等,适时调整前述倍数,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第三十七条中还规定对于被认定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货币基金,由证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另行制定专门的监管规则。
天弘基金对新规出台作出了回应。天弘基金表示,新规出台将有利于基金管理人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强化自我风险管控能力;亦将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在管理货币基金的过程中,将按照相关规定贯彻落实,一如既往地把流动性管理放在最首要的位置。
基金热议新规 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此次新规的出台有着多重背景,核心目的是为了防范流动性风险。业内人士表示,今年来,公募基金规模突破10万亿元,而货币基金仅今年7月就猛增7500亿元,其规模占据了基金行业“半壁江山”。
高收益、低风险和免税优势,使得货币基金吸引了散户及机构投资者追捧,但在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与行业发展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另一方面,公募基金与其他金融机构业务交叉越来越多,机构配置公募产品力度越来越大,更需要防范风险的交叉传染。
一位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新规内容来看,对规模较大的货币基金影响相对显著,对中小基金则形成一定利好。由于差别化监管措施和6个月的过渡期,总体还是较为缓和,不会对全行业或者个别品种形成很大冲击,但超大规模货币基金加速扩张的势头可能就此终结。
基金公司还是比较乐观。工银瑞信基金表示,新规从多个环节提出了基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流动性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开放式公募基金的流动性管理框架,规范了管理人的流动性管理机制,降低中国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将有利于公募基金行业的平稳发展,提高基金行业在极端市场环境下的运作稳定性,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中融基金表示,新规通过多种方式提高货币基金做高收益的难度,提高配置的流动性,降低预期收益率,同时降低货币基金发生系统性风险的隐患。
大成基金认为,新规进一步细化底线要求,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指标体系,强化机构在流动性风险管控方面的主体责任,要求基金管理人针对性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有利于使货币基金具有更高的抗风险能力,防控大规模集中赎回引致的系统性风险隐患。
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告诉记者,随着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对于风险的控制也一如既往地从严要求,无论是高风险产品还是低风险产品,甚至是市场一贯认为风险相对较低的货币市场基金。另外,此次规定还有两个特点:第一,给出了6个月的过渡期,以减轻对市场或有的冲击;第二,把风控意识向前延伸到了产品设计阶段,从源头上做好研究和防范。
剑指流动性风险 余额宝成关注焦点
此次出台的新规中,最引人注目的内容是针对货币基金的特别规定。相关条款主要分三类:第一类针对客户集中度较高的货币基金,对其会计核算方式、平均剩余期限与平均剩余存续期上限、流动性资产占比等方面进行规定。第二类限制货币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流动性资产占比、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和投资主体集中度等。第三类意在引导货币基金规模的适度增长。
具体来看,新规要求同一管理人所管理的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基金,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超过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对于管理人风险准备金不符合要求的,不仅要求不得新设货币基金和理财基金,还增加了将管理人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提升至20%以上的规定。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表示,按此计算,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募基金货币基金规模是51198.06亿元,这就意味着全行业需要256亿风险准备金应对货币基金规模。
余额宝或将首当其冲。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余额宝规模不断膨胀,从去年底的8082.93亿元猛增至1.43万亿元,半年增幅高达77%。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按照新规,天弘基金若没有提取不少于71亿的风险准备金,那么,从11月起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就将提升至20%。
不仅如此,新规第三十四条中还规定,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10%。如果据此执行,往后以余额宝为首的货币基金流动性将进一步改善,风险隐患降低,但做高收益率的难度将明显增加。
但新规也考虑到基金的个体差异,留出了适度的调整空间。除了6个月的过渡期以外,第二十九条提出“200倍风险准备金”的同时,说明可结合基金管理人对货币基金的合规运作情况、风险管理水平与申购赎回机制安排等,适时调整前述倍数,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第三十七条中还规定对于被认定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货币基金,由证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另行制定专门的监管规则。
天弘基金对新规出台作出了回应。天弘基金表示,新规出台将有利于基金管理人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强化自我风险管控能力;亦将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在管理货币基金的过程中,将按照相关规定贯彻落实,一如既往地把流动性管理放在最首要的位置。
基金热议新规 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此次新规的出台有着多重背景,核心目的是为了防范流动性风险。业内人士表示,今年来,公募基金规模突破10万亿元,而货币基金仅今年7月就猛增7500亿元,其规模占据了基金行业“半壁江山”。
高收益、低风险和免税优势,使得货币基金吸引了散户及机构投资者追捧,但在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与行业发展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另一方面,公募基金与其他金融机构业务交叉越来越多,机构配置公募产品力度越来越大,更需要防范风险的交叉传染。
一位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新规内容来看,对规模较大的货币基金影响相对显著,对中小基金则形成一定利好。由于差别化监管措施和6个月的过渡期,总体还是较为缓和,不会对全行业或者个别品种形成很大冲击,但超大规模货币基金加速扩张的势头可能就此终结。
基金公司还是比较乐观。工银瑞信基金表示,新规从多个环节提出了基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流动性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开放式公募基金的流动性管理框架,规范了管理人的流动性管理机制,降低中国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将有利于公募基金行业的平稳发展,提高基金行业在极端市场环境下的运作稳定性,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中融基金表示,新规通过多种方式提高货币基金做高收益的难度,提高配置的流动性,降低预期收益率,同时降低货币基金发生系统性风险的隐患。
大成基金认为,新规进一步细化底线要求,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指标体系,强化机构在流动性风险管控方面的主体责任,要求基金管理人针对性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有利于使货币基金具有更高的抗风险能力,防控大规模集中赎回引致的系统性风险隐患。
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告诉记者,随着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对于风险的控制也一如既往地从严要求,无论是高风险产品还是低风险产品,甚至是市场一贯认为风险相对较低的货币市场基金。另外,此次规定还有两个特点:第一,给出了6个月的过渡期,以减轻对市场或有的冲击;第二,把风控意识向前延伸到了产品设计阶段,从源头上做好研究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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