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BMR注册,意味着中证指数公司已通过国际实践率先打破指数业务国际市场的地区进入壁垒,未来可在欧盟持续开展已认证指数的相关业务,从而提升旗下指数的国际影响力。
据了解,《欧盟基准指数监管条例》由欧盟理事会于2016年5月12日正式批准,是根据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的《金融基准指数报告原则》制定的全球范围内第一部有关基准指数的官方监管规定,旨在保证欧盟境内基准指数市场健康繁荣运行,消弭调和基准指数各主体间利益冲突,打击人为操纵、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统一各成员国基准指数的立法。
BMR直接适用主体包括欧盟域内以及欧盟域外的第三国基准指数管理者、原始数据提供者与基准指数使用者。基准指数管理者若要在欧盟境内提供新的指数产品,必须通过BMR注册。
BMR颁布前,中证指数公司已有多条指数在欧盟分别被用于发行ETF产品,或作为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及OTC产品标的。基于BMR规范性、强制性规定,立足自身未来长期发展,中证指数公司开展了系列指数在欧盟的注册,范围涵盖上证系列及中证系列的股票、债券、多资产三大类指数。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总经理陆素源表示,在中国证监会指导和沪深交易所支持下,中证指数公司率先通过BMR注册,是国际监管准则在中国市场实践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提高行业自律规范,进一步促进指数业务健康发展。通过BMR注册也使得上证系列指数和中证系列指数的合规性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中证指数公司在欧盟乃至全球范围更好地进行战略布局,加速国际化进程。
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9月底,中证指数公司旗下沪深300指数、中证金边中期国债指数、上证50指数等已作为ETF标的指数在欧盟域内得到应用。其中,沪深300指数有2只ETF产品跟踪,总资产规模约83亿元人民币,自2012年以来成为当地ETF跟踪资产规模最大的A股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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