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5月20日电(记者王茜)香港交易所20日发布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两项新规定,将在主板上市申请人的盈利规定调高60%,三年累计盈利不得低于8000万港元;对违反上市规则的纪律处分范围扩大至高级管理人员。
盈利规定是三大财务资格测试之一,是香港联交所厘定上市申请人是否适合在主板上市时所用的稳健定性及定量评估的其中一环。盈利规定自1994年至今无任何修订,因盈利规定未修订而出现的某些涉及失当行为的个案,曾影响香港资本市场质量。
为此,港交所旗下的全资附属公司联交所将盈利规定调高60%,实施日期为2022年1月1日。
根据修订后的盈利调高幅度,主板上市申请人于三年营业纪录期的股东应占盈利必须符合以下最低要求:最近一个财政年度不低于3500万港元;及前两个财政年度累计不低于4500万港元(三年累计盈利不低于8000万港元)。
同时,联交所还将扩大违规的制裁范围,可对更多人实行纪律处分,包括导致或明知而参与违反上市规则的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该项修订的新规将于2021年7月3日实施及生效。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香港交易所致力于维持并提升旗下市场质量,同时非常重视投资者保障,必须要全力做好把关,相信这次上市规则的修订将令香港资本市场整体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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