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改革料提速 国企员工持股方案或近期出台
国务院今年年中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8个方面、39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业内人士表示,年底临近,一些尚未完全落实的改革任务有望加快推进。除《意见》提出的利率市场化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外,国企改革中关于员工持股意见的方案有望近期出台,年底一系列改革举措值得期待。
财税改革料加快
根据《意见》,今年要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研究推进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
目前,除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个领域外,其他行业均已完成营改增改革。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日前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包括金融行业在内的剩余四大行业“营改增”方案,财政部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进行研究和完善,经过一定的决策程序之后,方案将适时推出。目前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营改增已在全国推开。
业内人士认为,财税改革是重头戏,加快其进程势在必行。原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日前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给出全面改革顶层规划之后,首先审批通过的就是财税改革方案。虽然财税改革取得进展,但其表现出与中央要求的时间表不相匹配的迹象,六大税种改革进展缓慢。
贾康称,首先,方案给出的时间表要求营改增在2015年完成,全覆盖所有行业,目前距年底还剩下不到1个月时间。其次,资源税改革在2014年已有较好的铺垫,但2015年基本没有资源税从价计征覆盖到煤炭行业后继续推进的事项。按照逻辑,应该推广至金属和非金属产品矿产,包括对水资源覆盖税收调节机制。第三,消费税改革除发挥必要的调节作用外,还要匹配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力格局的调整。营改增后,地方没有大宗收入来源,消费税按照设计思路要给出一大块相对稳定的收入,把它从生产环节推到销售环节,销售环节的税源可以交给地方政府,但这方面没有进一步动向。第四,环境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要立法先行,走完立法或修法程序之后才能考虑实际开征问题,但到目前为止进展有限。
国企改革新举措可期
9月以来,中央出台一系列有关国企改革的政策措施。业内人士认为,国企改革总体方案发布后,具体细化措施将陆续出台。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表示,在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资源垄断行业重组等方面还需要再出台一些详细的制度规划,员工持股意见也已讨论得很深入,预计很快就能出台。
黄群慧表示,在国企改革系列文件的指导下,应抓紧落实改革措施,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功能和布局调整、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与治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国有资本管理新体制这四项重大任务。通过这四项改革重大任务和具体的改革措施的推进,最终形成以“新型国有企业”为主的国有经济。这些“新国企”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日益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条件下的成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融合。
随着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进,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程将加快。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欧阳泽华近日表示,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有望形成新一波企业并购浪潮。目前上市公司兼并重组事项90%以上都不需要证监会审批,而随着《证券法》修订通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原则上将全部取消审批。证监会将继续从简政放权、透明高效、完善市场化机制、优化兼并重组市场环境、加强服务五大方面推动兼并重组市场化改革。
黄群慧表示,在新常态下,国有经济将迎来第二轮战略性调整,未来推进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将沿四个路径进行。首先,选择市场竞争程度相对高、产业集中度较低、产能过剩问题突出的行业;其次,在具有自然垄断性的领域开展并购重组;再次,通过行政性重组和依托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相结合的手段,改建或新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分散于众多各个行业、各个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归为这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持有;最后,对国资委监管系统之外的央企重组也应有所考虑。
金融改革持续推进
推进金融改革是《意见》提出的另一项改革。《意见》要求,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业内人士表示,利率与汇率改革是金融改革的核心,预计改革步伐将加快,价格将在市场化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认为,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里程碑,但还不是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全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另外两项重要任务是,强化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定价能力和进一步疏通利率传导机制。要让金融市场和机构更多使用SHI-BOR、短期回购利率、国债收益率、基础利率等市场利率作为产品定价的基础,逐步弱化对央行基准存贷款利率的依赖。同时,通过一系列改革疏通利率传导机制,让短期利率的变化和未来的政策利率有效地影响各种存贷款利率和债券收益率。这两个领域的实质性进展是向新的货币政策框架转型的重要基础。
对于汇率改革,原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管涛表示,汇率稳定有助于为其他改革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长期来看,汇率市场化是方向,未来可实行更灵活的汇率政策。
近期IPO重启增强了市场对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推出的预期。市场人士分析,注册制方案有两种可能。一是仿照上海自贸区的先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调整有关股票发行的行政审批程序;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通过对现行《证券法》的小范围修改,专门针对注册制的改革要求,删除或修订部分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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