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划红线设禁区 四部委联手规范多领域境外投资

中国证券网
2017-08-20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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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8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表示将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合理有序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介绍说,境外投资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方式、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方面,但同时,我国企业境外投资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企业未能准确把握国家“走出去”战略导向,开展境外投资缺乏系统规划和科学论证,盲目决策,后续经营困难,造成较大损失;一些企业将境外投资重点放在房地产等非实体经济领域,不仅未能带动国内经济发展,反而导致资金跨境流出大幅增加,冲击我国金融安全;一些企业忽视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和要求,引发矛盾和纠纷,既造成经济损失,也损害我国对外形象。

正是针对当前我国境外投资面临的形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促进企业合理有序开展境外投资活动,防范和应对境外投资风险,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意见》按“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明确了鼓励、限制、禁止三类境外投资活动。

《意见》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包括:一是重点推进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境外投资;二是稳步开展带动优势产能、优质装备和技术标准输出的境外投资;三是加强与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投资合作;四是在审慎评估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妥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五是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六是有序推进服务领域境外投资。

《意见》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包括:一是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二是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三是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四是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五是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

《意见》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包括:一是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的境外投资;二是运用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的境外投资;三是赌博业、色情业等境外投资;四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境外投资;五是其他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

该负责人强调说:“近年来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境外投资出现了非理性倾向,部分企业频频出手、大额收购,引起了市场和舆论的广泛关注。《意见》将此类境外投资纳入限制类,并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实行核准管理,就是为了强化政府的政策引导,提示企业审慎参与。”

该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境外投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任务日益艰巨。《意见》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划清“红线”、明确“禁区”,更好地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安全。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7年1至6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45个国家和地区的3957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投资额481.9亿美元,同比下降45.8%。

对此,发改委政研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认为多种原因导致今年上半年我国对外投资规模出现下降。“这之中既有去年同期基数较高的因素,也有我国经济发展持续向好、企业在国内投资信心增强的原因;既受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多、企业对外投资更加审慎的影响,也与去年底开始有关部门加强对外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有关。”

严鹏程表示:“对外投资是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重要途径,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不断完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在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的同时,有效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促进我国对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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