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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首批开放涵盖11个方面

北京
2015-09-1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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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已经启动的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北京市副市长程红15日表示,试点首批开放内容涵盖11个方面,目前正在报国务院审批,将逐步得到落实。 程红是在国新办当日召开的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发布会上表示的。

她说,首批开放内容涉及须暂时调整的法规、经国务院批准的规章目录,以及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正在报国务院审批和协调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调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商务部和北京市政府13日印发了《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六大重点领域,包括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确定深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并通过创新机制体制、转变政府监管方式等建立五大配套支撑体系。 在扩大开放方面,商务部部长助理刘海泉指出,六大领域将逐步扩大向各类资本开放,降低或取消外资股权比例限制、部分或全部放宽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限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深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实行"备案制"等管理创新,帮助本土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程红表示,在开放措施方面,北京市将动态调整充实服务业扩大开放清单,逐步向新业态延伸,主动争取更多国家层面改革开放措施在京先行先试,不断拓展服务业开放的深度和广度。 据了解,试点为期3年,自2015年5月5日起至2018年5月4日结束,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改革监管模式、优化市场环境,形成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使试点成为国家全方位主动开放的重要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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