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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中国人民银行
2015-11-03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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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10月30日在官网发布了《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下称《方案》)。对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不断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以及不断加强金融监管,切实防范风险五方面内容提出了共计40条指导方案,被业内称为"上海自贸区新金改40条"。

其中,对于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和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获得市场最多关注。

《方案》显示,备受市场关注的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QDII2)也将于上海自贸区开展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适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开展境外实业投资、不动产投资和金融类投资。

业内人士分析称,QDII2的推出,一方面与监管层近年来所倡导的"藏汇于民"的思路相吻合,缓解外汇储备增长带来的压力,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另一方面,给个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满足居民多元化投资的意愿,促进居民个人财富的快速增长。同时,QDII2对于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也将起到极大推动作用。

业内普遍预期QDII2推出后,可投资领域将主要集中在三大领域,一是境外金融类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外汇及衍生品;二是境外实业投资,如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联合投资等;三是境外不动产投资。在额度方面,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宏观研究主管谢亚轩此前预计,按照宏观审慎的管理要求,QDII2将会有一个额度的限制,在不超过额度的前提下,按照既定的规则来投资。

《方案》对于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也给出了具体指导意见。首先要推进贸易、实业投资与金融投资三者并重,推动资本和人民币"走出去"。同时,完善相关制度规则,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根据需要在境内外使用。

此外,《方案》要求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要启动自贸试验区个体工商户向其在境外经营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资金支持;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创新面向国际的人民币金融产品,扩大境外人民币境内投资金融产品的范围,促进人民币资金跨境双向流动。

对于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会孙海波认为,目前已经向境外央行、主权基金及国际开发机构放开银行间债券市场;未来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可能包括海外清算行及境外参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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